论保险合同中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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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是保险合同中的一项重要的解释原则,但是对于该原则的适用在学术界一直都存在争论,而在实际工作当中则对于这一原则的运用也存在混淆.因此本文作者对这一原则进行了一番梳理,认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只是保险合同诸多解释原则当中的一种,它在适用时存在着明晰其在保险合同解释原则中的位阶的问题.作者主张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应当是在保险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未能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另外,作者还对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的法理基础进行了论述,认为附合契约说、专有技术说和弱者保护说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和合理性.但同时对满足期待说进行了批评,认为满足期待说是对传统合同法的背离.除此之外,作者还提出了一些新的角度来探求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存在的法理基础,例如作者认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是私法公平原则的一种体现等等.后来,作者为了更加清楚的说明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的适用又论述了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的适用条件和排除适用的条件,并对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在适用时一些具体的规则进行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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