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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基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增加对环境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力度,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化深化,以及人口的持续增长等,都给自然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影响。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的我国,更是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环境污染不仅降低环境质量、影响经济发展、阻碍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损害基本人权,而且还有损我国的国际形象,给国家竞争力和产业安全等造成威胁。排污权概念首先由美国学者戴尔斯于19世纪60年代提出,排污权交易市场首先于美国付诸实践,并取得了明显效果。我国也于19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3月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绿色”、“低碳”、“节能减排”更成为2010年全国“两会”关注的热议话题。排污权交易的实质是用经济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它将排污权纳入市场范畴之内,在确定环境容量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和交易,不仅大大减少了环境政策的执行成本,而且使得使用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整个社会利益最大化。排污权市场交易不仅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以逐渐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总量,还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实现环境容量资源的有效配置,最终实现有利于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排污权交易体系的核心就是要建立一个合理的排污权交易市场以进行市场运作。对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研究,不仅可以从理论上深化和丰富生态文明理论的内涵,而且为我国环境的改善优化和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实际运作提供理论支持。排污权交易一直是作为环境经济政策手段提出、研究和实践的,众所周知,政治与经济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马克思指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列宁也提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经济是命脉,政治是为其服务的。政治虽不能决定经济发展的趋势,但在一定程度上却能对经济起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在排污权交易市场构建过程中,政治与经济的作用各有侧重,既需要发挥政府职能,更需要充分发挥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调节作用,本文正是在政治与经济相统一中对排污权交易市场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本文采用历史与逻辑、理论与实践、个案分析与一般理论抽象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排污权交易做对比分析,既前瞻性地把握西方发达国家排污权交易市场的新趋势,又客观阐明中国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现状和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高度,全面系统性地阐明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基本思路和根本对策。第一部分着重对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相关概念进行阐述,分别介绍了排污权、排污权交易的概念和特征,以及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一二级市场。第二部分是对排污权交易理论与实践的概述,理论方面有哈丁的公地悲剧理论、外部性理论、科斯定理、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实践方面则分别对美国、欧盟诸国、以及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实践予以介绍。第三部分提出排污权交易市场构建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污权交易在观念认识上的误解、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环境容量和排污权发放总量难于测量和控制、排污权初始分配存在障碍、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尚未完善、政府在排污权交易中的职能有待转换。第四部分相对于第三部分对排污权交易市场构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观念上增强环保意识、澄清排污认识误区;法律上在确立排污权的合法地位的前提下逐渐完善我国与排污权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提高科技水平、对排污权交易对象、主体、区域的界定来有效确定环境容量及排污权发放总量;采取有偿分配为主、无偿分配为辅的方式合理有效分配初始排污权;市场作用上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产权制度、降低交易成本以完善市场化的竞争机制,刺激交易主体供求双方在市场活动中的积极性以完善市场化的供求机制;政府作用上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合理有效的发挥政府在排污权交易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