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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比较针刀与苯海拉明对前庭周围性眩晕急性发作的治疗,了解各自的临床疗效,寻找最佳治疗手段并了解前庭周围性眩晕急性发作的静态代偿情况。 方法:收治符合纳入标准的前庭周围性眩晕急性发作的患者,针刀治疗患者为试验组,苯海拉明治疗的患者为对照组1。收集健康志愿者为对照组2。观察针刀组治疗前、治疗后5 min、10 min、30 min、24 h五个时点前庭症状指数(VSI)的变化情况。观察针刀组治疗前、治疗后30 min、24h三个时点眩晕评定程度的评分系统(DARS)的变化情况。观察针刀组与对照组1治疗前、治疗后24h、3天三个时间点眩晕病症状与功能及生活质量评估(DHI),在治疗后24h、3天两个时间点进行主观视觉垂直线检查(SVV)的变化情况。对照组2单独进行 SVV检查。根据数据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 (1)受试者63例均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重庆市中医院、金牛区中医院收治的以“眩晕”为主诉的门诊患者,以及10例健康志愿者。63例患者按入组先后顺序,随机分入针刀组和对照组1,并接受相应治疗。针刀组剔除3例,仅对60例完成病例进行了相关分析。本次试验共收治前庭性眩晕急性发作患者60例,其中男性16例,女性44例;年龄48.9+14.6。其中梅尼埃病10例,反复发作多管良性位置性眩晕7例,前庭阵发症4例,突聋伴眩晕28例,其他前庭性周围性眩晕7例;健康志愿者10例,其中女6人,男4人。 (2)在60例患者中,梅尼埃病占16.66%,突聋伴眩晕占46.66%,反复发作性多管BPPV占11.66%。前庭阵发症占6.66%,其他类型周围性眩晕(包括晕动症,合并发作,周围性眩晕急性发作不能确诊的患者)占11.66%,以突聋伴眩晕为收治类型的大多数。其中小于45岁的患者占30%,45岁~60岁的患者占40%,大于60岁占30%。小于45岁的患者集中于反复发作的多管BPPV,而大于45岁的患者以突聋伴眩晕更多,且女性多于男性。 (3)针刀组治疗后3d与治疗后24hSVV比较,P值<0.01,差异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对照组1治疗后3d与治疗后24hSVV比较,P值>0.05,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4)对照组1治疗24h与治疗后3d主观视觉垂直线实验(SVV)无明显变化。(5)针刀组治疗后24h与治疗后3dSVV偏斜度多数有不同程度下降,且偏斜侧与病变侧一致。(6)针刀组前庭周围性眩晕急性发作前庭症状指数(VSI)治疗前-治疗后5min P<0.01,具有显著统计学差异,治疗后10min VIS-治疗后30min VIS P>0.05,没有统计学差异。(7)针刀组患者治疗后5min症状显著改善占40%,中度改善占30%,轻度改善占13%,总有效率占83%,其中无恶化病例。(8)针刀组DARS评分治疗前与治疗后30minP值<0.01,差异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9)对照组1DARS评分治疗前与治疗后30minP值<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10)针刀组症状及生活质量评估(DHI)评分治疗前-治疗后24小时P值<0.05,具有统计学差异,且P值<0.01,具有显著统计学差异。针刀组症状及生活质量评估(DHI)评分治疗后24小时-治疗后3天P>0.05,没有统计学差异。(10)对照组1症状及生活质量评估(DHI)评分治疗前-治疗后24小时P值<0.05,具有统计学差异,对照组症状及生活质量评估(DHI)评分治疗后24小时-治疗后3天P>0.05,没有统计学差异。(11)针刀组 DHI治疗后24h与治疗后3d改善率比较,治疗后3天改善率高于治疗后24h。(12)对照组1 DHI治疗后24h与治疗后3d改善率比较,无明显改善。 结论: (1)经针刀治疗前庭周围性眩晕急性发作在前庭症状改善、眩晕程度减轻方面优于苯海拉明组; (2)针刀治疗最快能在5min内大幅度减轻患者的眩晕症状,随着观察时间窗延长发现患者症状改善处于持续、平稳的状态,若5min内患者症状无明显改善,患者的眩晕症状随着时间延长也不会有进一步缓解。表明针刀的效果快速且具有稳定性。 (3)针刀治疗相比苯海拉明能更好的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4) 前庭周围性眩晕急性发作可累及椭圆囊的损伤,主观视觉垂直线实验显示病变侧与偏斜侧一致。 (5)针刀治疗组对比苯海拉明组能更快的促进患者椭圆囊功能的恢复,加快患者前庭静态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