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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黑格尔的承认理论受到国内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承认”作为人类政治共同体的核心概念,有着十分广泛的思想来源。厘清这些思想来源,必将使黑格尔的承认理论得到全面而深入的理解,也必将为承认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开拓道路。本文首先分析了哲学史中所蕴含的“承认”资源:古希腊时期,柏拉图的激情论和亚里士多德的友爱论可被认为是对承认问题的初次呈现。此后,承认问题在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自然权利学说和社会契约论中获得进一步表达。到了德国古典哲学时期,康德和费希特各自为承认理论的发展做出贡献。黑格尔在吸收了哲学史中的承认资源的基础上,发展自身的承认理论,并在“精神哲学”中建构自身的承认体系。在分析与综合了哲学史中关于承认问题的诸种研究路径之后,本文试图从主体意识角度重释黑格尔的承认理论。重释的方法是:将黑格尔的“伦理”道德化,“精神”意识化,将黑格尔基于“主体间性”的承认理论模型主体化,从而使“为承认而斗争”的精神政治哲学发展为“承认之为美德”的道德意识哲学。重释的重点放在自我意识内部相互承认的内容,以及“承认美德”形成与发展过程。这种解释方式既来源于中国儒家哲学所提供的理论灵感,是融合中西哲学的一种创造性尝试,也根植于笔者在从事自我修养的过程中的内在体验。希望这是对承认问题的一项有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