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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形势下不断变化的新国情,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获得感这一符合中国实际的重要评判改革成效的新标准。这一新的判断标准作为衡量人民在改革过程中所获所得,既反映了人民客观实际获得,又体现了人民主观层面的满意度。然而从现实来看,不同社会阶层自身存在获取资源能力差异化,使得其在改革过程中因实际获得的利益存在差异而对政府产生不同程度上的信任。围绕社会阶层对政府信任以及获得感对政府信任的影响,学界已多有讨论,但是以往研究围绕不同社会阶层人群对政府信任程度差异是否会因改革过程中居民获得感的增强而出现某种程度上减少或者扩大的趋势?哪些方面的获得感更可能导致这些现象的出现?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仅填补了以往对政府信任研究的不足,同时,为政府未来改善民生工作,增强居民政府信任感提供了针对性的解决举措,从而具有潜在政策涵义。本文基于CSS2017调查数据,研究发现:(1)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对政府信任具有显著作用。具体而言,男性相比女性更加不信任政府。而随着年龄增大,对地方政府信任程度起初表现为递减趋势,而到了一定年纪后,对地方政府信任的程度则呈现增加趋势。政治面貌方面,中共党员的政府信任程度明显高于非中共党员。(2)社会阶层与政府信任关系。从统计结果来看,社会经济地位对政府信任具有显著影响,社会经济地位指数越高,政府信任程度反而越低。这说明处于社会阶层位置越高的人群,其政府信任程度不高反而较低。此外,当社会阶层地位上升到一定阶段后,出现政府信任“边际递减效应”,过去在阶层上升中获得的成果在继续上升过程增长速度更慢甚至可能会因为不确定性事件而失去,对政府信任程度也会降低。(3)社会阶层、获得感与政府信任关系。社会阶层、获得感与政府信任三者之间存在调节效应,即不同社会阶层人群的政府信任会因为获得感的不同而不同,但是这种获得感的调节效应仅表现在社会公平感和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方面,而个人发展满意度并不存在调节作用。具体表现为:随着社会公平感增加,相较中低社会阶层人群而言,社会阶层越高的人群,其政府信任较低。随着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增加,相较中低社会阶层人群而言,社会阶层越高的人群,其政府信任程度较低。这一结果说明随着政府在推进民生建设过程中,中下层居民明显受益于改革,使得广大民众获得感增强促进了其对政府的信任。本文基于社会阶层、获得感与政府信任的关系,提出应当从改善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公平社会建设两个主要方面来着力提高居民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以期为政府在加强社会治理,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方面提供学理支持和政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