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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制度运作方式不断传入中国,旧式钱庄逐渐被新式银行所取代、证券交易所的兴起为公债发行、承销、流通提供了外部环境,但政府在公债偿债方面尚并不到位,期间曾发生过三次大面积违约。民国政府设立公债偿债制度是个不断探索的过程,而制度变迁是理解这个演化过程的关键。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为理论基础,结合计量史学,力求对民国偿债基金制度的变迁进行系统地研究,清晰地勾勒出其发展的历史轨迹,并作出客观、科学地评价,以期得到些许经验教训,给我国妥善处理当前债务问题尽微薄之力。民国时期政府主要依靠成立基金保管组织、设立偿债基金、确立担保品来树立政府债信,形成公债发行、流通、偿还的闭环。政府的这些增信安排,提高了政府信用,从而为公债的再发行创造条件。1914年-1936年间北洋政府和南京政府设立了相应的偿债基金组织,但不同的国内国外形势使近代公债偿还基金制度在这两个时期的运作情况各具特色。本文首先以晚清政府发行公债的失败为切入点,按时间顺序梳理了民国时期各偿债基金制度的成立背景、人员架构、基本职能,发现近代中国公债从无担保到相对确定担保,从没有建立稳固公债基金到设立偿债基金制度,从由外人把持的基金制度到国人自己掌控的曲折道路。第二部分借助制度变迁理论的供求分析框架、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理论,探究偿债基金制度的成立及其变迁的原因。公众希望通过不借外债以摆脱列强控制的意识形态,促使偿债基金的设立,政府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及法律,但由于政府即是参与者又是监管者,使得政府行为不受约束,进而引发公债整理案。运用路径依赖理论分析三次公债整理案,发现公债基金制度长时间都处于一种无效率状态。第三部分将偿债基金制度效率分为内在效率以及外在效率,偿债基金组织能做到恪尽职守,但无法避免公债整理的发生,表现出内在效率高外在效率低。最后利用计量模型探究基金充足率、银拆、银两银拆存底、公债库券发行情况与公债价格指数的相关性,并结合史料分析,得出偿债基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政府债信,但在无法约束政府行为的情况下更多的表现出无效率。通过对民国偿债基金制度的研究,基金充足率与政府债信显著正相关,在地方债逐步放开的当下,仍可通过尝试建立全国性偿债基金这种增信方法,来处理地方政府可能存在的债务违约问题,对出现违约的政府债券给予帮助,保证按时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