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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文化产业的调整,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影视行业。企业只依靠自身发展难以迅速壮大,需要并购整合更多的文化产业资源来优化结构,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以求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对赌协议作为一种降低投资风险的金融工具来克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以保护好投资人与被并购企业的经济权益。投资人与融资人要充分了解对赌协议的利弊,合情合理的设计对赌协议的每个条款,扬长避短,优化对赌协议的合同条款,降低自己的经济风险,使投资方得到投资收益和融资方获得需要的发展资金,实现对赌双方的互利互惠。许多企业都想趁影视行业的发展期提高自己实力去上市从而得到经济收益。与此同时,有上市企业期望收购其它优质的影视类公司来优化产业结构,实现战略转型,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口碑与影响力。为了预防投资风险,保护投资人资金安全,在企业并购中订立对赌协议就成了必备事项。本文以华策影视并购克顿传媒案例为研究分析对象。本文在充分借鉴国内与国外理论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分析介绍并购活动的背景与过程,阐述对赌协议与价值的估值。运用EVA分析法来分析对赌协议的目的及创造价值的结果。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来解决对赌协议存在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华策影视并购克顿传媒对赌约定的业绩目标及业绩补偿承诺条款,对影视行业可能无法达到业绩对赌目标而提出的一些预防建议,以保护好投融资方双方的利益,希望为影视行业并购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