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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最先“吃螃蟹者”之一,它在发展中积累的“浙江经验”已被专家学者们加以论证,并作为其他省份学习借鉴的模式。尤其是,浙江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科学地界定职能边界,尊重和发挥微观经济主体的首创精神和致富欲望,与市场形成良性互动关系等精华部分是非常具有借鉴意义的。新疆作为后发地区,其现有的发展状况与浙江发展前的条件具有相似之处,如何充分利用自身的后发优势,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成为本文研究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本文以跨越式发展理论为依据,在对新疆区域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简要介绍的基础上,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探究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通过进一步深入研究浙江经验,特别是浙江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角色定位,总结出浙江经验对新疆发展的启示,并最终结合以上研究,从区域经济与地方政府职能发挥的角度对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中的地方政府行为选择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新疆经济发展的落后与失衡问题已到了不可忽视的程度,而地方政府能否在新疆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应扮演引导者的角色,这也直接关系到新疆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本研究也试图在该方面有所突破与创新,进而为相关研究提供具有可行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