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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限制语是语言模糊性的表现形式之一。模糊限制语作为模糊语言家族的一员,最早是由美国语言学家拉科夫于1972年提出并开始研究的。Fraser, Brown和Levinson等都从不同角度对模糊限制语进行了分析研究。80年代中期,我国英语界开始对模糊限制语的某些功能进行了初步探讨。然而就笔者所了解的,对于英语广告中模糊现象的分析研究不多,对于英语广告中模糊限制语的研究更少。本文从语用学的角度,结合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对模糊限制语在广告,这一特殊语类中的应用及其实现的语用功能作了较全面的分析。在分析了语言中存在模糊现象的种种原因之后,本文介绍了从不同角度对于模糊限制语的不同分类:从语义角度和语法角度。并着重介绍了被广泛采用的E. F. Prince及其同事从语用角度对其进行的分类,可以分为变动型模糊限制语与缓和型模糊限制语。两类模糊限制语是以是否改变原话语真值条件的不同来划分的。此外,本文从语用的角度分析了模糊限制语的四种主要语义特征,即取消性、不确定性、间接性和标记性。模糊限制语是实现语言模糊性的重要方式之一,因其特殊的功能,模糊限制语被广泛地应用于广告中。广告特点的表现离不开模糊限制语的使用。通过分析大量的英语广告材料,笔者发现有时广告人掌握信息不全;不需要明确表达,使语言简洁;为了避免绝对化,保护广告主的利益;以及为了保证广告的目的性和吸引性是广告中存在模糊限制语的原因。最后建立在语义分析的基础上,借助会话含义学说中的合作原则,笔者对广告中的模糊限制语的语用功能进行了分析,发现往往模糊限制语的使用违反了某一准则恰恰是为了遵守另一准则;借助礼貌原则的分析,笔者又发现模糊限制语在广告中的使用遵守了礼貌原则中的准则。在广告中,模糊限制语可以起强调作用;增强广告的精确性;保护广告人和消费者的面子;并能实现其礼貌功能。模糊限制语在广告中的这些语用功能也充分体现了其上述四种语义特征。因此,广告中不仅需要模糊限制语来实现其模糊性,而且还依赖于模糊限制限制语体现广告的目的性、吸引性和简洁性。对于广告中的模糊限制语进行较全面的研究,不但对促进语义学和语用学的进一步研究有一定的理论意义,而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