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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对高校会计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6年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更是为会计档案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新《办法》虽然已经实施四年,按照新《办法》安排会计档案工作的高校不少,但是由于各高校在长期的工作当中已经形成了既定的方法和流程,即使高校跟随新思路进行会计档案工作的革新,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成功地管理高校会计档案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是如今面临的一个重点问题。本文首先对新《办法》进行梳理并解读,通过与原《办法》的相关条例进行比较,探寻新形势下规章制度对于高校会计档案工作的要求以及高校在会计档案方面未来的工作方向。第三部分以档案工作的内容为分类,介绍了山东大学传统会计档案工作的现状和山东大学在电子会计档案工作的改革与实践,并提出相关的问题。在传统会计档案工作中,存在工作制度未能及时更新、归档移交工作存在漏洞、保管工作难以满足利用需求和鉴定销毁工作滞后的问题。在电子会计档案工作中,存在电子发票认可程度不够、缺少完善的电子会计档案系统、工作人员能力欠缺和利用工作方式落后的问题。第四部分主要就传统会计档案工作和电子会计档案工作的相关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对于传统会计档案工作来讲,山东大学要及时制定会计档案管理的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会计档案保管和积极推进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对于电子会计档案工作来讲,山东大学要采取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责任,完善档案管理系统做好系统衔接工作,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技能等措施加强对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最后,结语部分总结了山东大学会计档案的现状,山东大学在为其他高校的会计档案工作提供借鉴经验的同时,自身也存在不足,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的改革创新,才能不断提高会计档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信息的整合,打破信息孤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