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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走向纵深的大背景下,社会转型与计划生育导致的家庭结构核心化、小型化与空巢化,使中国社会的养老形势更加严峻。老人作为独立个体,有追求幸福晚年的权利。这个权利表现在养老需求上,就是数量越来越庞大的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整体规模越来越越大,个性化和差异化需求越来越多元。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社会化养老机构的不足,使养老服务越来越走进社区。城市社区,以其老龄人口和养老资源的相对集中,正在成为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的优先抑或主要选择。作为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补充,社会组织以其灵活、多元且颇具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在社区养老中具有政府和市场不及的优势。鉴于成都在积极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上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论文特以成都市为个案,以参与观察、深度访谈等为主要研究方法,深入研究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养老的经验与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相关管理路径的进一步优化。在结构上,论文主要分六部分:绪论部分对选题背景、选题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进行了介绍,对文章涉及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对涉及的理论进行了简要分析。第一章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概况,包括发展背景、发展现状、参与形式以及优势进行了分析,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选择,社会组织参与其中优势明显。第二章,对成都市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具体案例进行了描述性分析,对成都市社区养老服务现状、基础、运行状况进行了分析。第三章,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具体案例进行了分析,对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了研究。第四章探讨了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趋向,对社区养老服务合作供给的完善提出了路径建议,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供给的制度保障,加强政府财政支持社区养老的政策保障,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工作队伍管理和能力建设,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监督评估体系。最后,论文结论性地认为,成都市依托社区,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提供给社区老年人,这一方式在应对老龄化问题上取得了积极效果,对于化解成都养老难具有积极意义。在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的背景下,成都市的经验其实我们,政府需要在养老责任的承担上让渡部分职能给社会组织。在社区养老服务中,政府是社区养老服务的规范者、管理者、监督者,社会组织是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与社区、社区居民一道通过多元合作,整合资源,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