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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大力推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长期以来都是将农村地区的发展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心。在这样的方针下,我国已逐步走出一条具有自己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农村金融服务在解决“三农”问题以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作为我国金融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深刻影响着我国县域经济的稳定与发展。然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远落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与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类似,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的金融抑制程度也比较严重,因此亟需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了支持中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改革,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快推动农村地区金融体系的多元化发展。然而,虽然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正日趋完善,金融服务“三农”的力度也逐年增大,但是我国农村信贷市场中仍然存在着信贷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作为一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增加就业与税收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现实情况中,中小企业大部分位于我国县及县以下的地域。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作为我国县域经济构成的微观主体,县域非上市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然而,已有研究表明县域非上市中小企业容易遭受县域信贷市场中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由于金融资源明显向城市倾斜,农村金融对县域中小企业信贷方面的支持力度明显不够。县域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不断恶化,信贷约束已经成为这类企业发展的束缚,长此以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考虑到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我国县域金融市场中存在的金融抑制可能更为严峻。大量信贷资金从我国农村信贷市场向外流出,进而导致了县域中小企业信贷资金供给严重短缺的问题。实际情况中,县域信贷主体即使愿意支付额外成本,也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处获得信贷支持,只能转而求助于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除了信贷资金外流这一问题,我国基层地区金融机构匮乏也是制约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因素之一。当四大国有银行将发展重点转至大中城市及沿海地区以后,大量的县级网点机构被撤,县级地域的金融服务长期得不到满足。第二,与普遍大型企业相比,县域中小企业自身存在较多不足。一般而言,出于成本的考虑金融机构倾向于使用交易型贷款技术。然而县域中小企业往往缺乏安全可靠的财务报表,且难以提供足值的抵(质)押担保物,金融机构无法凭借这类“硬信息”对其发放交易型贷款,信息不对称问题在银企之间明显存在。同时,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容易受到地域的限制,其自身资源有限,管理经营方式也存在缺陷,在面对外部冲击时抵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银行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会对其实行信贷配给。另外,由于银行发放一笔贷款的成本与贷款金额无太大关系,考虑到县域中小企业每笔贷款的融资金额较小,进而间接的提高了银行发放贷款的成本。因此,基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殊环境与自身不足两方面的原因,县域中小企业长期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处获得信贷支持,进而可能给我国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找到缓解县域中小企业与银行间信息不对称的途径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系型贷款技术被学术界公认为是能够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手段。Berger和Udell(2002)提出将贷款技术划分为交易型贷款和关系型贷款。关系型贷款技术以银企关系为核心,依托银行与企业长期、稳定的金融互动中双方建立的紧密银企关系。银行通过与企业进行多维度、多渠道的接触,能够大量收集与企业及企业主相关的软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利益相关者、投资项目、潜在的风险等。这些软信息(私有信息)不会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上,平时也不会被披露出来,属于定性信息。但是,这些私有信息能有效缓解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弥补中小企业难以提供准确的财务报表以及足值抵(质)押物方面的缺陷,帮助银行做出贷款决策。国内外大量已有研究表明,基于银企关系的关系型贷款技术能够有效帮助中小企业脱离融资困境。与上市中小企业相比,考虑到县域中小企业是信贷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其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更严重,我们认为银企关系的建立同样可以缓解县域非上市中小企业的信贷配给,帮助其提高贷款可得性。
西方经典理论认为,公司的债务融资能发挥债务治理效应,提高企业价值。在早期MM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学者们逐渐放开完善的资本市场假设前提,发展出一系列研究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的理论。国外学者通过大量研究发现,债务融资比例与公司价值呈正向相关。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阐述其作用机制:第一,当公司股东与债权人目标不一致时,代理成本随之产生。经营管理中,当公司拥有的自由现金流比较充沛时,经理人可能为了获取自身效益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将这些现金投资于收益与风险均较高的项目。自由现金流假说提出,当公司增加债权融资时,因为按时偿还本息会减少自由现金流,能对过度投资产生一定抑制作用。同时,债权人的贷后监督作用与偿还债务的压力会促使经理人努力经营公司,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从而能提高公司价值。第二,由于外部投资者与公司股东、经理人间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投资者不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公司股价会被低估。此时,高负债率能作为一种表示公司质量好的信号向外传递,因为投资者认为低质量企业不敢选择高负债水平以冒充高质量公司,这样会给企业带来破产风险。因此,当企业维持一定债务融资水平时,外部投资者会给予公司好的反馈,帮助提高公司价值。综上可见,在一定负债范围内,债务融资比例的上升能帮助提高公司价值。基于前面银企关系部分的分析,银企关系能提高县域非上市中小企业的负债水平。在此基础上,本文考虑到债务治理效应的存在,进一步将关注的焦点集中于银行贷款治理作用的发挥上,首次将银企关系与债务治理作用相结合,重点研究银企关系是否能促进贷款治理作用的发挥,从而对县域非上市中小企业价值产生有利的影响。
围绕银企关系对县域中小企业信贷可得性的影响,以及银企关系对债务治理作用发挥的影响。本文对以下两个问题进行实证方面的检验:第一,银企关系是否能解决县域中小企业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其贷款可得性;第二,银企关系是否能促进贷款治理作用的发挥,帮助提高县域非上市中小企业价值。考虑到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是不符合上市条件、自身资源有限、资产规模较小的县域中小企业,本文采用四川省某商业银行三农县域事业部数据库的企业贷款数据,客观反映县域中小企业的真实情况,对上面两个问题分别进行实证检验。首先,本文对银企关系与县域中小企业信贷可得性的关系进行检验,探究银企关系变量对企业信贷可得性的作用。回归结果显示,伴随银企合作时间与累计贷款笔数变量的增加,县域中小企业的信贷可得性同样随之提高。从而证明,银企关系能够有效缓解县域非上市中小企业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帮助其摆脱融资困境;其次,本文对银企关系带来的贷款治理效应进行检验,同时考虑银企关系变量、债务融资变量、银企关系变量与债务融资变量的交互项三者对县域中小企业价值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债务融资比例与县域企业价值呈显著正相关,说明县域中小企业的债务起到了治理作用。银企关系变量与县域企业价值也呈显著正相关,表明银企关系为企业带来的信贷资金能够较好的帮助企业经营与发展。另外,银企关系变量与债务融资变量的交互项对县域中小企业价值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从而证明银企关系促进了债务治理作用的发挥,进而提高了企业价值。
近年来政府推出一系列措施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降低涉农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但金融机构惜贷情绪仍较明显。因此,融资难问题的根本原因并非金融机构信贷资源缺乏,而是银企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本文的实证结果肯定了银企关系在帮助县域中小企业摆脱融资困境中发挥的作用。县域中小企业应认识到与同一家银行保持长期、稳定信赖合作关系的重要性。银行不应一味的向县域中小企业发放交易型贷款,应通过贷款技术创新来开发中小企业贷款,主动掌握企业定性信息多发放适合县域中小企业的关系型贷款。银行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这对于拓宽银行业务渠道实现双赢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让金融回归实体经济。另外,本文的实证结论还肯定了县域中小企业债务融资起到的治理作用,同时发现银企关系能促进债务治理作用的发挥。银行作为债权人应充分发挥贷后监督作用,不仅能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性,还能督促企业管理人员努力经营企业,帮助提高县域中小企业价值。不同于国企、地方投融资平台去杠杆化的浪潮,我们认为县域中小企业应认识到财务杠杆在企业经营发展中发挥的治理作用,合理提高债务融资能让企业获得更多的回报。
然而,已有研究表明县域非上市中小企业容易遭受县域信贷市场中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由于金融资源明显向城市倾斜,农村金融对县域中小企业信贷方面的支持力度明显不够。县域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不断恶化,信贷约束已经成为这类企业发展的束缚,长此以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考虑到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我国县域金融市场中存在的金融抑制可能更为严峻。大量信贷资金从我国农村信贷市场向外流出,进而导致了县域中小企业信贷资金供给严重短缺的问题。实际情况中,县域信贷主体即使愿意支付额外成本,也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处获得信贷支持,只能转而求助于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除了信贷资金外流这一问题,我国基层地区金融机构匮乏也是制约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因素之一。当四大国有银行将发展重点转至大中城市及沿海地区以后,大量的县级网点机构被撤,县级地域的金融服务长期得不到满足。第二,与普遍大型企业相比,县域中小企业自身存在较多不足。一般而言,出于成本的考虑金融机构倾向于使用交易型贷款技术。然而县域中小企业往往缺乏安全可靠的财务报表,且难以提供足值的抵(质)押担保物,金融机构无法凭借这类“硬信息”对其发放交易型贷款,信息不对称问题在银企之间明显存在。同时,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容易受到地域的限制,其自身资源有限,管理经营方式也存在缺陷,在面对外部冲击时抵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银行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会对其实行信贷配给。另外,由于银行发放一笔贷款的成本与贷款金额无太大关系,考虑到县域中小企业每笔贷款的融资金额较小,进而间接的提高了银行发放贷款的成本。因此,基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殊环境与自身不足两方面的原因,县域中小企业长期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处获得信贷支持,进而可能给我国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找到缓解县域中小企业与银行间信息不对称的途径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系型贷款技术被学术界公认为是能够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手段。Berger和Udell(2002)提出将贷款技术划分为交易型贷款和关系型贷款。关系型贷款技术以银企关系为核心,依托银行与企业长期、稳定的金融互动中双方建立的紧密银企关系。银行通过与企业进行多维度、多渠道的接触,能够大量收集与企业及企业主相关的软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利益相关者、投资项目、潜在的风险等。这些软信息(私有信息)不会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上,平时也不会被披露出来,属于定性信息。但是,这些私有信息能有效缓解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弥补中小企业难以提供准确的财务报表以及足值抵(质)押物方面的缺陷,帮助银行做出贷款决策。国内外大量已有研究表明,基于银企关系的关系型贷款技术能够有效帮助中小企业脱离融资困境。与上市中小企业相比,考虑到县域中小企业是信贷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其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更严重,我们认为银企关系的建立同样可以缓解县域非上市中小企业的信贷配给,帮助其提高贷款可得性。
西方经典理论认为,公司的债务融资能发挥债务治理效应,提高企业价值。在早期MM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学者们逐渐放开完善的资本市场假设前提,发展出一系列研究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的理论。国外学者通过大量研究发现,债务融资比例与公司价值呈正向相关。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阐述其作用机制:第一,当公司股东与债权人目标不一致时,代理成本随之产生。经营管理中,当公司拥有的自由现金流比较充沛时,经理人可能为了获取自身效益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将这些现金投资于收益与风险均较高的项目。自由现金流假说提出,当公司增加债权融资时,因为按时偿还本息会减少自由现金流,能对过度投资产生一定抑制作用。同时,债权人的贷后监督作用与偿还债务的压力会促使经理人努力经营公司,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从而能提高公司价值。第二,由于外部投资者与公司股东、经理人间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投资者不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公司股价会被低估。此时,高负债率能作为一种表示公司质量好的信号向外传递,因为投资者认为低质量企业不敢选择高负债水平以冒充高质量公司,这样会给企业带来破产风险。因此,当企业维持一定债务融资水平时,外部投资者会给予公司好的反馈,帮助提高公司价值。综上可见,在一定负债范围内,债务融资比例的上升能帮助提高公司价值。基于前面银企关系部分的分析,银企关系能提高县域非上市中小企业的负债水平。在此基础上,本文考虑到债务治理效应的存在,进一步将关注的焦点集中于银行贷款治理作用的发挥上,首次将银企关系与债务治理作用相结合,重点研究银企关系是否能促进贷款治理作用的发挥,从而对县域非上市中小企业价值产生有利的影响。
围绕银企关系对县域中小企业信贷可得性的影响,以及银企关系对债务治理作用发挥的影响。本文对以下两个问题进行实证方面的检验:第一,银企关系是否能解决县域中小企业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其贷款可得性;第二,银企关系是否能促进贷款治理作用的发挥,帮助提高县域非上市中小企业价值。考虑到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是不符合上市条件、自身资源有限、资产规模较小的县域中小企业,本文采用四川省某商业银行三农县域事业部数据库的企业贷款数据,客观反映县域中小企业的真实情况,对上面两个问题分别进行实证检验。首先,本文对银企关系与县域中小企业信贷可得性的关系进行检验,探究银企关系变量对企业信贷可得性的作用。回归结果显示,伴随银企合作时间与累计贷款笔数变量的增加,县域中小企业的信贷可得性同样随之提高。从而证明,银企关系能够有效缓解县域非上市中小企业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帮助其摆脱融资困境;其次,本文对银企关系带来的贷款治理效应进行检验,同时考虑银企关系变量、债务融资变量、银企关系变量与债务融资变量的交互项三者对县域中小企业价值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债务融资比例与县域企业价值呈显著正相关,说明县域中小企业的债务起到了治理作用。银企关系变量与县域企业价值也呈显著正相关,表明银企关系为企业带来的信贷资金能够较好的帮助企业经营与发展。另外,银企关系变量与债务融资变量的交互项对县域中小企业价值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从而证明银企关系促进了债务治理作用的发挥,进而提高了企业价值。
近年来政府推出一系列措施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降低涉农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但金融机构惜贷情绪仍较明显。因此,融资难问题的根本原因并非金融机构信贷资源缺乏,而是银企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本文的实证结果肯定了银企关系在帮助县域中小企业摆脱融资困境中发挥的作用。县域中小企业应认识到与同一家银行保持长期、稳定信赖合作关系的重要性。银行不应一味的向县域中小企业发放交易型贷款,应通过贷款技术创新来开发中小企业贷款,主动掌握企业定性信息多发放适合县域中小企业的关系型贷款。银行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这对于拓宽银行业务渠道实现双赢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让金融回归实体经济。另外,本文的实证结论还肯定了县域中小企业债务融资起到的治理作用,同时发现银企关系能促进债务治理作用的发挥。银行作为债权人应充分发挥贷后监督作用,不仅能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性,还能督促企业管理人员努力经营企业,帮助提高县域中小企业价值。不同于国企、地方投融资平台去杠杆化的浪潮,我们认为县域中小企业应认识到财务杠杆在企业经营发展中发挥的治理作用,合理提高债务融资能让企业获得更多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