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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从一开始的计划经济到现在的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我国企业也由国有控制逐渐转变为非国有控股,但是我国企业中一股独大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产、资产担保、转移资产和关联方交易等方式为自己谋求私利的案例屡见不鲜。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涉及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募集资金和定向增发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虽然增强了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意识,但在提高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作用并不大。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手法更加隐蔽不容易被监管部门发现。由于我国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上市公司的违规处罚成本比较低,大小股东信息不对称,第二类代理问题严重等原因,导致大股东掏空上市的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中小股东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所以,很有必要对大股东掏空行为进行研究。本文以珠海中富为例进行案例研究,通过对珠海中富的大股东掏空事件的回顾,分析发现珠海中富大股东主要通过:打通关系,受让股权,入主上市公司,成为大股东,清扫原有高管,掌握董事会,再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贷款,有增加现金流后,再低价收购关联公司资产、高价卖给上市公司,然后再通过高额分红、减持套现、资产重组等行为掏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掏空影响很大,不仅仅只是对上市公司自身有毁灭性的打击,更是会造成资本市场的动荡,众多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不安。本文主要是从大股东掏空对公司价值、大股东掏空对中小股东和大股东掏空对资本市场三方面进行的影响分析。针对上述掏空方式进行问题发现和原因分析,发现珠海中富存在公司内部治理不规范和外部监管机制不足的问题,并且针对问题,根据有关的财务指标数据,进行了详细且有针对性的原因分析。最后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完善董事会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加强信息披露与相关法规的完善、规范中介机构、加大违规惩罚成本、重视媒体监管效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