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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引入小额信贷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多数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农户和贫困群体享受到了信贷服务。随着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发展,出现了不同类型的小额信贷机构。而不同类型的机构在客户瞄准、发展目标、资金来源上各有不同。其中NGO类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目标侧重于扶贫,主要服务客户为贫困人群。因此,NGO类小额信贷机构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力军。但是由于NGO小额信贷机构较少追求经济回报,因此多数机构难以持续运营。而追求经济回报的机构,又存在目标偏移的迹象。因此,探究NGO类小额信贷机构能否同时实现扶贫和财务可持续能力的双重目标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研究,对不能实现双重目标兼顾的机构提出建议,可以帮助NGO类小额信贷机构更长远的发展。本文主要由五个章节组成:第一章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及意义、研究的内容和方法以及本文的优缺点等内容;第二章对相关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进行了介绍,主要介绍了小额信贷的定义、特点及其双重目标的涵义,并且对国内外学者关于小额信贷机构双重目标的研究进行了文献梳理。第三章根据描述性统计分析和DEA模型对我国NGO类小额信贷机构的双重目标的实现情况分别从纵向和横向进行了实证分析,并说明了NGO类小额信贷机构双重目标性的兼顾情况。第四章重点分析了中和农信的案例,列举了中和农信作为NGO小额信贷机构成功兼顾双重目标的原因。第五章基于实证和案例对我国NGO类小额信贷机构在双重目标的发展现状以及兼顾情况进行了总结,并从机构自身层面和政府层面对NGO类小额信贷机构实现双重目标的兼顾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对策。通过分析,本文发现我国NGO类小额信贷机构存在服务目标上移和发展目标偏移的问题,在机构的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方面也存在不足,在实现双重目标的兼顾时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是仍有少数NGO类小额信贷机构较好地实现了双重目标的兼顾。基于研究现状,本文有针对性地从机构自身层面和政府层面分别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解决对策,帮助NGO类小额信贷机构更好地实现双重目标的兼顾,为NGO类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