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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供给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进而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建设。自建国以来,我国的义务教育都是由政府提供的,存在供给不足,政府负担过重等问题。义务教育的供给问题与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极不相符,也不利于我国长远的发展,改革现有的义务教育供给模式势在必行。面对我国目前并不乐观的义务教育供给状况,不论是政府还是学术界都开始逐渐意识到应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对义务教育实施改革,能够更好的适应我国的国情。传统的公共经济学认为,义务教育是公共物品,通过私人部门来提供是不可能的或者成本太高,从而需要政府承担义务教育的供给。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虽然解决了“搭便车”的问题,可是仍然存在如供给不足,政府失灵等一系列问题。新的公共经济学理论中,提出了私人供给公共物品的可能性。义务教育的有效供给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如何为义务教育的生产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政府提供义务教育的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政府的财政能力是有限的,而人们对义务教育服务的需求是无限的,政府通过公共财政为公民免费提供服务,这时公民对义务教育服务的需求不受其公共服务价格的限制,出现了无限扩张。政府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不得不持续扩大义务教育的服务范围,而政府的财政收入又限制了它的供应能力,因此加重了政府的负担。义务教育的市场供给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义务教育政府单一供给资金不足的缺点,政府可以有步骤的将私人机构引入义务教育的供给领域,进而利用各种定价及规制方法对私人机构进行管理。第三部门进入原来只有政府供给的义务教育领域,是义务教育提供体制的重大变革。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社会道德标准不断提高,利他的思想使得人们愿意为义务教育做出贡献。义务教育的非政府供给也不是万能的,它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将义务教育供给全盘非政府提供也是不可取的。通过仔细分析我国的现状,结合义务教育的特点,找出适合我国的义务教育供给模式。其他国家的义务教育供给模式也是值得借鉴的,但是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我们不能直接将他国经验应用于我国的义务教育供给之中,仍然需要从中分析利弊,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义务教育供给模式。本文在继承了公共物品理论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的义务教育进行了重新的审视,通过借鉴他国经验,认为义务教育的供给不应该是单一的政府供给,而应该是由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所共同提供的,事实上,政府模式、市场模式和第三部门模式作为义务教育供给的不同制度安排,有各自的作用空间,在该空间内,每一模式对义务教育的供给是有效率的,但是离开了这个空间,则可能导致义务教育供给的不足和失败,并且进一步提出了我国义务教育供给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