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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广西土兵主要是指桂西壮族地区土官治下之民,早在20世纪30年代,罗香林便撰写《狼兵狼田考》一文,对其进行研究。尔后,学界主要集中于对土兵的来源、性质、种类、作用等方面的探讨。检视前人的研究成果,对于土兵的征调,尤其是从制度层面加以细致探究者,尚乏其见。明代是广西土司制度的鼎盛时期,亦是中央王朝对土兵征调最为频繁的朝代。土兵征调对明代广西社会影响深远,可惜学人对其研究相当薄弱,学术专著迄无问世,学术论文寥若晨星。本文耕耘隙地,尝试对明代广西土兵征调制度略加探析,冀望能对深化土司制度研究奉献些微辛劳。洎壮族著名叙事长诗《贼歌》以发凡,分析土兵征调之所以成为制度的原因,继而揭橥该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而探讨该制度的作用和影响,是为本文启笔之要旨。以军士逃亡、屯田废弛、守军哨备不严为征兆,明代广西卫所制度在如晦风雨中摇摇欲坠,日趋崩溃。军事式微则有机可乘,大藤峡、府江、八寨、古田等地壮、瑶农民纷纷揭竿而起,杀声震天,惊动朝野,皇帝旰食。为防蚂窜堤决,遂有韩雍、王守仁等率兵南下扑灭起义烽火之举。秉承历代兵威并举之策,明廷意识到统治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离不开当地民族首领,以壮族土官驾驭壮民乃是正途。于是巩固卫所以震慑土司,并派流官监视土司,同时完善、规范土官承袭制度,使所谓“以夷制夷”政策得以改造后继承。土官治下的土兵,有捍御土司治地之职责,亦有服从政府征调之义务。当明朝政府在广西的防务发生危机,明廷急需调桂西土兵来镇压桂东农民起义时,这些土兵便成为保全中央政权的工具。征调之由,乃出于斯。土兵征调逐渐形成制度,其内容涵括额调、赏罚、屯戍、轮戍诸项。额调制度即明朝政府规定各土官的出兵人数,此乃朝廷是否能迅速调集土兵参战之关键所在。从明朝前期广西军事机构的设置及土兵征调情况来看,额调制度产生与发展循序渐进。而土官应调的兵员,则因时、因地、因事而异。赏罚制度指奖惩被征调土兵的机制。就其奖赏措施、惩罚办法的制定和实行情况看,赏罚制度的演进与不断完善,是促使各地土官积极出兵,听从调遣的主要原因。屯戍制度是朝廷规范对屯戍异地土兵的管理,是政府强化对桂东统治的重要举措。此项制度产生于明朝中期,镇压大藤峡地区壮、瑶农民起义之后广西总兵官山云的奏疏实其滥觞。历经各地多次造反者被武力压制后,土兵屯戍范围渐渐扩大,自桂东至粤西,均留下壮族土兵之足迹。至于屯戍异地土兵的生计方式,则有领田耕食、领银米、领田耕食与领银米并举三种方式。与长期屯戍不同,轮戍乃调土兵轮番戍守之谓。该制度源于永乐年间班军制度,即以壮族土兵替代湖广、贵州、广东等地官兵轮番戍守广西各城镇要地之举。自景泰四年(1453)起,明廷每年调1500名思恩府土兵到省城桂林操练,协助官军守城,遂成定制。随着各省班军陆续离桂,土兵成为防守各城镇要地的中坚力量。额调、赏罚、屯戍、轮戍制度的相继形成和完善,为明朝政府源源不断地调集土兵参与各种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毫无疑义,土兵征调制度的问世及行世,对广西社会的方方面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对促进社会稳定,造就和平环境之功,不可磨灭。而稳定的社会环境,又给民众安居乐业,发展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以当地土兵治理本地事务,减少了政府抽调外地部队驻守边地的数量,节约了军备开支,减轻政府的军事压力,还有效地避免了外来人水土不服和军民关系紧张,洵属兼得之利。此外,土兵征调对于壮族土兵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与融合,也有诸多影响。从壮汉融合、壮瑶融合的实例可以看出这种融合。不可否认,土兵征调制度也有种种负面影响,它加重了土民的兵役负担,民众经济重负如牛,土官权益部分丧失等等,是其主要表现。基于土兵征调制度的考察得知,明代广西土兵征调制度是在明朝政府调整其统治广西措施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该制度是明朝政府维系其在广西统治的重要保障。该制度的推行有得有失,对其进行恰如其分的评价,应从正、反两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