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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5年4月29日宣布正式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是我国股票市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使得从我国股市创立之初就一直困扰市场的“二元股权结构”问题终于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在随后的三年中我国的股票市场将逐步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市场,成为一个更加规范化和国际化的市场。而在这三年之中,伴随着全流通时代的到来,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票市场方方面面的影响也将陆续显现。截至目前,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市的影响的研究基本都给予了正面的评价,综合起来主要为以下几点:改变证券市场扭曲的定价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大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上具备相同的利益基础;有利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解除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的制约;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总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恢复资本市场的固有功能,即价格发现功能和对上市公司行为的市场约束功能。同时,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也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资本市场创新和国际化进程。对于这些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票市场可能产生的种种影响,本文关注的重点是改变证券市场扭曲的定价机制这一点,因为对于证券市场而言融资功能是其最为重要的功能之一,而要想保证股票市场这一功能的正常运行,良好的定价机制是基础,合理的定价机制将促进资源配置的效率。现在已有的研究更多的是从制度分析的角度出发分析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改变我国证券市场扭曲的定价机制,但是缺乏相应的数据和实证研究。而本文试图通过对股权分置改革对股票市场定价机制中的某一有代表性的方面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并借此推演来判断对于整个市场的定价机制而言股权分置改革究竟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就股票市场而言,在有关定价的众多方面之中,新股首次公开发行定价最具有代表性。所以本文正是通过分析股权分置改革对新股发行定价的影响,进而推演出其对股票市场定价机制的影响作用。在分析股权分置改革对新股发行定价的影响时,本文是通过分析股权分置改革对影响新股发行定价的因素的变化来确定的。因为,本文认为随着市场结构及政策环境的变化,新股发行定价的具体程序和方法是可以不断修正的,而决定公司内在价值及其市场表现的一些重要因素却仍然可以产生影响。因此在研究我国股票市场的定价时,相对于寻找精确的定价方法而言,分析影响新股发行定价决策时的各种因素可能更有意义一些。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本文的研究倾向于尽可能的模拟新股发行定价决策时所可能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将新股发行定价程序进行数量化的再现复合,并通过对比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影响因素的变化来判断股权分置改革对新股发行定价的影响。本文将可能影响新股发行定价程序中的各种因素分为两类,即外部因素和公司内部因素。它们的组合及其影响直接导致了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所谓外部因素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状态相对独立的、不直接反映其内在持续盈利能力,但却影响承销商新股发行定价判断的各种情况,它们包括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市场利率水平、发行定价方式、突发性事件、行业宏观政策导向、产品市场预期、同业竞争情况、股票市场情况、股票发行规模以及承销商自身实力等等。公司内部因素是指反映在新股发行定价的价格中的直接体现公司素质和增长前景的各种要素的总和,包括承销商对发行公司的经营效率、获利能力、管理状况、资本结构等各种内部情况的评估结论。在梳理了经典资产定价方法和国内有关新股发行定价的模型研究以后,本文确定了我国股票市场六大可能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影响的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然后基于这些因素建立了计量模型。通过该模型采用股权分置改革前后新股发行定价数据的实证分析对比,本文发现一些曾经在股改前对新股发行定价起到重大作用的因素在股改后被剔除了出模型,如发行规模、定价方式、发行前每股净资产等;而新的影响因素如行业平均市盈率又加入了模型。新加入的行业平均市盈率因素体现出更加市场化的特点,因此本文认为股权分置改革使得我国的新股发行定价更加的市场化,体现出随行就市的发行定价趋势。推演而之,本文判断股权分置改革同时也使得我国股票市场的定价机制更加的市场化。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导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对象,以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文献综述。第二部分,探讨了我国新股发行定价的沿革,就股权分置改革之前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定价的状况进行了一个梳理。应该说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我国股票市场的新股发行定价也是向着市场化的方向在前进,但是由于受制于我国特殊的“二元股权结构”,市场化的进程一直难以彻底推进。同时,本文认为也正是因为这一特殊的二元股权结构所导致的流通权价值问题才最终致使了股权分置改革之前我国IPO长期高抑价的问题。第三部分,探讨了股权分置改革的沿革,历数我国在解决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割裂问题上的四次尝试,其中包括了转配股、国有股配售、国有股减持和股权分置改革。在经过前三次的失败以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得到了卓有成效的推进,截至于本文成稿之日沪深两市原有的1300多家上市公司已基本完成了股改,虽然现在就此断定股权分置改革的完全成功还为时尚早,但是从制度的角度来说其对我国股票市场的促进意义也是不容忽视的,毕竟股权分置改革使得我国的股票市场的整体市场体制与国际成熟市场越发趋同。第四部分,通过对经典资产定价方法和国内新股发行定价的典型模型的梳理,确定了发行规模、上证指数、定价方式、行业市盈率、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六项影响新股发行定价的主要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基于因素分析的新股发行定价模型,然后通过对股权分置改革前后新股发行定价的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根据股权分置改革前后模型中影响因素的变化,本文认为股改使得新股发行定价更加的市场化,并对这一市场化的趋势加以了解释分析。同时,为了进一步了解股权分置改革对新股发行定价效果的影响,该部分还对股权分置改革前后新股发行定价的效果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出结论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新股发行效果更佳。第五部分,通过实证分析的结果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对新股发行定价因素的影响,认为股权分置改革使得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更加的市场化,与二级市场的相关性更高,表现了出随行就市的定价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推演出我国证券市场定价机制的市场化演进趋势。而为了保证市场化定价的有效性和稳定性,本文认为只有通过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促进市场整体估值能力的提高、培养普通投资者理性的投资理念以降低市场巨幅波动的可能以及加快大型蓝筹股的上市来稳定市场整体预期等三方面的努力,才能保持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的稳定,从而给予市场化新股发行定价以一个稳定的市场基础。结论,对全文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分析了本文的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