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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财政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投入的不断增加,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也相应提高,但仍存在城乡间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供给形式和内容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区域间供给数量和质量差异较大等问题。而边疆民族地区受区位因素影响,难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全面覆盖,边疆民族地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也难以满足其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这也使得相较于其他地区而言,边疆民族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程度更亟待提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层面,要重视最需要关心的人群和最薄弱的环节,将公共资源向边远地区倾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本文在梳理国内外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具体内涵和评价维度进行界定。结合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的具体要求,将研究视角聚焦于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分析现阶段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存在的问题和造成该问题的原因,进而提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