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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被继承、发展和运用。社会主义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灵魂和统帅。在小康社会建设中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从实际出发,正视我国目前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历史特点,把商品—市场经济贯穿于小康社会乃至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有这样,才更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早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更好地解决社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决定性意义的问题。
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建设是动态的历史过程,是实现现代化的过程。在科技革命的推动下,这个时期的社会发展呈现加速之势,社会变迁表现为跃进之态,随之必然出现各种问题。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发展的手段来解决:小康社会的建设要在社会阶段中找定位,在不平衡中求发展,在变革中谋进步,在全面上下工夫,在开放上作文章,以稳定为保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基础,最终实现历史与现实的统一。
小康社会的诸多特性决定了这一时期的发展模式必须是持续协调进行的。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功能整合社会主体力量;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四个文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