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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2010~2015年合肥市及四区(庐阳区、包河区、蜀山区和瑶海区)游泳池水样检测合格率、监测指标、不同类型游泳场馆水质卫生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通过问卷调查,以了解合肥市游泳场馆从业人员对游泳场馆卫生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规范游泳池水的消毒提供对策和措施,以确保游泳池水安全卫生。方法以合肥市2010-2015年对外开放的游泳场所为调查对象,样品来源于合肥市卫生监督所夏季对游泳场所现场采集的水样。游泳池水质指标监测结果来源于合肥市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化验室检测结果。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进行评价。监测的卫生学指标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浸脚池游离性余氯、游泳池游离性余氯等,其中浸脚池游离性余氯、游泳池游离性余氯为现场检测。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对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浸脚池游离性余氯、游泳池游离性余氯等指标进行评价。采用SPSS17.0进行数据录入,严格数据核对、逻辑检查以及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根据《游泳场馆卫生规范》,依据调查目的和要求,自行设计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员工一般情况及游泳场馆卫生知识的知晓情况,方便选择游泳场馆52名从业人员进行问卷调查,采用Epei Data3.0建立数据库并进行录入,数据整理后采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合肥市2010~2015年游泳场馆水质监测结果显示,6年总体合格率为71.18%,2010年为78.26%,2011年为45.00%,2012年为94.44%,2013年为52.54%,2014年为69.44%,2015年为81.16%。合肥市游泳池水6种检测指标中,浑浊度合格率最高为99.46%,浸脚池游离余氯合格率最低为74.64%。不同类型的游泳场馆比较,合格率以体育系统最高为93.33%,其次为宾馆内游泳场馆,合格率为72.81%,学校内设游泳场馆社会型游泳池和合格率较低,分别为61.51%和68.59%,不同类型游泳场馆的生物学指标、化学性指标、消毒效果指标比较发现,细菌总数以宾馆饭店内设游泳场馆水质合格率最高93.71%,学校内设游泳场馆水质合格率最低83.67%。大肠菌群以宾馆饭店内设游泳场馆水质合格率最高98.60%,社会性游泳场馆水质合格率最低87.62%。化学性指标中尿素指标的合格率以体育系统最高为100%,以学校内设游泳场馆最低为89.80%。通过四区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合肥市庐阳区游泳场馆水质6年总体合格率66.67%,蜀山区游泳场馆水质6年总体合格率90.60%,瑶海区游泳场馆水质6年总体合格率45.00%,其中蜀山区总体合格率最高,瑶海区游泳场馆水质合格率最低。对52名游泳场馆从业人员进行游泳场馆卫生相关知识的知晓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52份,应答率100%,52名问卷调查人群中,男26名,女26名,其中男性卫生知识知晓率为85.81%,女性为77.45%,男女性别之间的比较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不同文化程度从业人员对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回答的正确率其中以高中(中专)最高为85.41%,大专次之为84.48%,小学及以下最低为65.52%,不同文化程度从业人员之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不同工种对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回答正确率最高的为保洁员为91.38%,救生员次之为84.48%,最低为售票员为77.34%,不同工种之间比较差异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工龄从业人员对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回答正确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合肥市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和池水消毒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游泳池水的余氯合格率偏低是主要的卫生问题。游泳场所要加强负责消毒工作的人员的实践操作培训为重点的事前培训,提高其消毒技能。确保强制淋浴设施、强制式浸脚消毒池、循环净化消毒设施要正常运转并使用。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游泳场所开放期间游泳池水质的卫生监督抽检,做到“每周不定期抽检、检测结果公示和不合格结果追踪处理”等措施,确保水质的卫生安全。游泳场馆从业人员要求专业性较强,但本次调查发现知晓率较低,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特别是池水的消毒方法和换水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