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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社会最重要的经济体,对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随着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立法趋势的转变,在世界范围内,公司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除其营利目的以外的社会责任。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提出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期,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法学研究对于协调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解决中国目前广泛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劳工保护问题、环境污染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公司社会责任,学者们普遍认为公司在为股东创造利益之时,应同时对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承担必要的社会义务。一般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应同时包括法定责任和道德责任,包括对雇员、环境保护、消费者、社区、债权人、公益活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等方面。尽管我国从2005年确立了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一般理论原则,但是相对于欧美国家建立的比较完善的体现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我国关于社会责任理论研究和落实均不到位,如果构建我国的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在政府改革、完善法制、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尚有更多法律规范需要确立。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建构应该强化职工在公司中的决策或者参与地位、加强工会的作用,让公司的经营行为和法律行为真正的体现出全体员工或者绝大多数员工的意志,并与大股东的意愿一致,公司的文化应当体现出社会责任的理念。实现公司社会责任的内部机制,不但需要在立法上对公司行为进行约束和限制,还需要制定可行的监管机制和惩罚机制,依据明确的部门法律规定完善公司的各种制度,以使雇员的利益得以体现,大股东的利益得以保证。只有任何公司的行为可以找到法律依据,社会责任的立法方可顺利落实,而不是仅流于形式,造成公司倾注更多精力研究法律漏洞以通过侵犯雇员和国家利益为手段进而实现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对于公司的违法或恶意违约行为,应当突破公司法人和有限责任的概念,直接追究公司管理者、决策者以及股东的责任,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进而实现公司社会责任的理念。加强公益活动的立法并完善慈善捐赠的管理,公司接受SA8000(社会责任标准),完善《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确立监管渠道的合法性,规范各种行政规范,确立社会责任保护的法律体系,确保政府依法行政,建立社会责任的奖惩机制,才能推动社会责任的实现。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国内外关于社会责任的主要理论和观点,通过介绍国内外学者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观点,归纳出社会责任的性质;第二部分分析了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正当性,通过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起源与理论基础分析,论证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公司社会责任的关系;第三部分主要界定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并从公司雇员、消费者、债权人等不同角度对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发展的进行简要分析和归纳,并确认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性;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现状和我国公司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简要介绍公司社会责任文化缺失、政府对公司社会责任监管存在缺位、消费者对公司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环境社会责任的现状、雇员保护的现状、产品安全责任的现状;第五部分通过对我国规范社会责任的主要基本法律的分析,对立法修改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指出通过公司法与其部门法律有机结合运用,是实现公司社会责任较为理想的方法,并在结论部分概括本文的观点。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需要多种机制的完善与推动,本文尝试从公司的设立目的、内部管理、外部责任、公司的监管体系及我国规范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现状出发,简要介绍公司的社会责任在我国的生根发芽与壮大,并分析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的监管体系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之间的关系,并为实现公司社会责任提供完全立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