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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既有刑罚的惩罚功能,又有教育矫正功能。在社区中开展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活动,具有明显的社会治理的特征。实践中,社区矫正机构把工作重点放在落实各项监督管理规定上,通过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监管制度、技术手段,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却忽略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忽略了社区矫正的核心和目标: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强制性的监管措施只能在监管期内达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作用,无法从根本上、长效地矫正其罪犯心理和行为。系统全面、科学规范、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才能从根源上实现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改好转化,实现刑罚教育矫正的功能。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从广州市Y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对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需求偏好开展问卷调查,同时比较同属刑罚执行性质的监狱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实践,探索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基本规律。通过分析社区矫正机构落实社区服务、教育学习、心理矫正等主要的教育矫正措施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合理借鉴监狱服刑人员教育矫正方法,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快社区矫正立法,确立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提高从业者素质能力水平,完善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政策机制,满足和适应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需求等建议,并从社区服务、教育学习、心理矫正、教育矫正考核及结果的运用等多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为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