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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以央行征信系统为主导,但是,近年来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传统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已经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求,因此我国应该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对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的需求,以解决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所存在的个人征信问题。当前国外个人征信模式主要有市场化征信、公共征信、行业协会征信三种,如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化个人征信体系模式,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个人征信体系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行业协会型个人征信体系模式,这些国家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已基本处于成熟阶段,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监管、立法、组织模式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参考以上国家的建设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针对性加强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本文运用了对比分析法和案例研究法,首先对国内外文献进行回顾和梳理,其次对信用、征信、个人征信的概念做了详细阐述,在介绍关于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两个基本理论,即在信息不对称理论、交易费用理论的基础上研究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现状,并探讨了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接着对发达国家三种主流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模式进行对比分析,探讨其可为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提供的经验和启示。之后以芝麻信用为例,对其评分模型、数据来源、评分模型的合理性、优势等进行分析,发现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体系相对于传统的个人征信体系具有覆盖范围更大、收集数据更多、处理数据更快、评估结果更准确的优势,是未来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方向。最后对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进行展望并提出相关建议,如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应注重服务共享经济的发展、收录更多的自然人信息,提高个人征信覆盖率、加快我国个人征信体系法律法规建设速度、建立统一的个人征信评估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