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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不仅是21世纪的入场券,还是21世纪的竞争武器”的观点已经成为一种共识。无形资产的有关信息是投资者评价高科技企业价值的关键,也是影响其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然而,大量隐藏的或未被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强制性披露的框架下难以呈现于投资者眼前,从而加大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制约证券市场的发展。多数学者认为补救措施是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更多无形资产相关信息。自愿性信息披露是在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对公司的整体会计信息进行深化和补充,提高了公司信息质量,有利于消除资本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有利于实现资本市场的公平和效率,因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我国高科技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自愿披露水平和影响因素,最后提出完善无形资产自愿披露的建议。
通过构建无形资产自愿披露指标体系,本文对所选取样本公司的年报进行研究,得出以下结果:我国高科技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自愿披露水平远远高于传统型上市公司,但高科技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自愿披露水平仍然较低,存在着自愿披露项目较少、自愿披露信息含金量较低、信息披露方式单一等多方面的问题。
然后,从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角度研究无形资产自愿披露程度的影响因素。本文所构建的以无形资产自愿披露指数为因变量,以独立董事比例、两职合一状态、股权集中度、负债水平、企业规模、净资产收益率、市净率等因素为自变量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显示:信号传递理论对我国高科技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的自愿披露行为具有较强的解释力;而公司治理指标对无形资产自愿披露指数的解释效果不显著。
在上述结论的基础上,本文为完善我国无形资产信息的自愿披露提出建议。包括: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鼓励企业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加强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监督等。最后,笔者重点针对无形资产信息自愿披露提出相关的指引意见。提出包括无形资产信息自愿披露的指导原则、无形资产信息自愿披露内容、无形资产信息自愿披露的方式等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