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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从制度经济学和公共经济学的角度阐述了调水工程的经济学特性和有效供给的实现方式,提出了调水工程公私合作供给中,界定公私两个部门有效提供产品和服务范围的合理标准和方法——调水工程的水权。研究中界定了调水工程水权的定义,并引入水权质量的概念,从水权的经济收益和成本回收的角度,系统地构建了调水工程水权质量的模型,提出了量化的计算方法。通过对调水工程水权质量的分析,本章进一步对调水工程进行了分类,并建立了调水工程不同供给方式的边界模型,提出了公、私部门对调水工程供给的基本范围。水权质量γ≤0.5的第一类调水工程由政府供给;水权质量0.5<γ<γ<,2><*>的第二类调水工程由公私合作供给;水权质量γ≥γ<,2><*>的第三类调水工程完全由私人供给。
本文将民间投资者参与调水工程投资的目标要求分析、归纳为三种类型,并根据调水工程的准公益性特征,设计出三种形式的调水工程投资组织结构。论文应用博弈理论,重点研究调水工程公私合作中政府和民间组织(机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机理,构建了投资分摊博弈模型,形成了工程投资分摊的基本思路。
论文提出了适用于调水工程项目的公私合作模式——BOT,进而提出了不同水权类型调水工程BOT的模式:第三类调水工程项目(γ≥γ<,2><*>)采取传统的BOT模式;第二类调水工程项目(0.5<γ<γ<,2><*>)采取:B<,C>-O<,p>-O-S-T模式。重点研究了调水工程各种BOT模式的运作机制,包括运作程序、风险分担和激励合约的选择、项目招投标的特点等。最后应用论文研究的理论成果,系统分析了调水工程的典型案例——东深供水改造工程的水权质量、公私合作方式、BOT的运作程序和风险控制、生产支付贷款项目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