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老年犯罪人刑事特别保护体系

来源 :湖南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uck_chiach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条件大力改善,人的寿命不断延长,人口死亡率逐步下降,老年人口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都产生着严重的影响,其中老年人犯罪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总得说来,老年人犯罪的比例并不高,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老年化速度快,老年犯的绝对数仍然很大。刑法学界在对老年人犯罪尤其是老年人犯罪的刑事保护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其中大多认为应把老年犯罪人当作特殊人群加以保护,并在刑事立法方面给予特殊关照。只可惜,到现今为止,我国刑事法律中对老年犯罪人的规定仅限于《刑法修正案八》中的简略规定。而这对老年犯罪人的刑事保护是相当不利的。因此,针对老年犯罪人的刑事保护问题研究刻不容缓。在本文中,笔者从我国目前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出发,指出了当前刑事法律规定对老年犯罪人权益保护的不足,从敬老习俗、传统观念的理论角度加以分析后认为,应该在确立老年人利益优先保护原则的前提下,对刑事领域中的老年犯罪人的权益进行特别保护,并提出了构建我国老年犯罪人刑事特别保护体系的设想。
其他文献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将我国卷入企业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的洪流,无论是我国政府还是企业已经无可避免的必须要趟“企业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的洪水。在这种时代大背景下,我国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
民事诉讼常常被比喻为一场由法官居中裁判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战争,在战争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利用证据这种武器来进行攻击和防御,所以,诉讼的胜负实质上是取决于哪一方能够收集
胡锦涛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全面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学习观,是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学习的思想与国外先进的
民事执行和解制度是强制执行程序的一个重要制度,它能化解“执行难”问题,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但是当前我国执行和解制度规定的相当简单,过于原则化,欠缺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