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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观察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治疗过程中不同进食时间胆碱酯酶活力及临床症状恢复情况,明确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的不同进食时间与胆碱酯酶活力、临床症状恢复、反跳、并发症和住院天数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 方法: 1、选择邢台市第三医院急诊科2012-10至2014-10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90例,其中男43例,女性47例,年龄15~82岁,平均年龄43.26岁。毒物种类:氧化乐果50例,乐果22例,敌敌畏12例,甲胺磷6例。参照《职业性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断及处理原则》(GBZ8-2002)进行病情分级。入选条件符合重度有机磷中毒标准,全血胆碱酯酶活力均在30%以下。 2、将具有可比性的患者随机分为三组:A组:患者在中毒后24~36小时进食;B组:患者在中毒后48~60小时进食;C组:患者在中毒后72小时后进食;三组受检人员在其余治疗方面均采用终止毒物接触、洗胃、导泻、血液净化吸附毒物、重用复能剂辅以抗胆碱药解毒、对症支持治疗;取来院时、住院第1、3、5、7天的胆碱酯酶活力等化验指标进行比较,监测患者来院当时及来院后肾功能、心肌酶、肝功能等化验指标变化情况及观察临床症状恢复情况。血清胆碱酯酶活力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方法(enzyme-linked immuno sorbent assay,ELISA)测定。了解进食时间与胆碱酯酶活力恢复、反跳、并发症和住院天数是否存在相关性。 3、计量资料数据用(X)±s表示,年龄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性别采用X2检验,住院天数与进食时间关系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胆碱酯酶活力与进食时间的关系采用重复测量资料的方差分析,并发症采用卡方检验。应用SPSS16.0软件处理数据,以P<0.05代表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1、A、B、C三组之间进食时间与胆碱酯酶活力恢复存在相关性:进食时间越早,胆碱酯酶活力恢复越快(F=1023.328,P=0.001<0.05)。 2、A、B、C三组之间患者进食时间与住院天数之间存在相关性;早进食组(A组)患者住院天数较晚进食组(B、C组)少(F=4.439,P=0.015<0.05)。 3、三组在整个治疗观察过程中均未发生反跳情况,并发症的发生率无统计学差异(p=0.993,P>0.05)。 结论: 1、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进食时间与胆碱酯酶活力之间存在相关性,中毒24小时后进食,进食时间越早,胆碱酯酶活力恢复越快。 2、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进食时间与反跳之间无相关性,中毒24小时后进食,早期进食,不增加患者反跳及并发症的发生率。 3、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进食时间与住院天数之间存在相关性,中毒24小时后进食,早进食可以减少住院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