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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二十多年,也给我们带来一些思考,即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特点及功能作用如何定位。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将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的合作组织,是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的有效载体,政府要适应形势不断调整和完善政策,以保证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可持续性。本文按照“史论”结合的思路,来考察和分析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内涵、法律地位、功能作用等问题。运用历史分析和文献分析的方法,阐述党和政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思路。本文由五个部分构成,其基本逻辑表现为:前言部分简要陈述了论文的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一部分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涵及类型做了系统分析,阐释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都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尤其是以马克思主义合作化思想为指导。第二部分阐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2006年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我国第一部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事主体地位的法律,它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第三部分阐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作用,在当代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的市场谈判能力的有效组织形式,同时它们在创造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第四部分阐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问题,从分散化、小型化向集约化、大型化、集团化的发展,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对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第五部分是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问题做了理性思考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