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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少子老龄化社会,促进女性就业是保证充足劳动力,提升社会活力的必要手段。由于日本放宽劳动市场限制等原因,因为结婚和生产而辞职的已婚女性越来越少,无论丈夫收入多少,越来越多的已婚女性选择结婚后继续工作。但是,如果女性就业的增加会引起家庭收入差距扩大的话,反而会使得社会阶层固定化,降低社会活力。所以,全面检验已婚女性就业对家庭收入差距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从前,由于已婚女性的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较小,家庭收入差距的相关研究习惯将丈夫的收入差距作为引发家庭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近年来,随着已婚女性就业率的上升,已婚女性的收入对于家庭收入的影响已经无法忽视。本论文主要探讨日本已婚女性的就业对于家庭收入差距的影响。日本相关研究普遍以分析家庭收入差距增大的原因作为出发点,以已婚女性是家庭辅助劳动者为前提,分析已婚女性的就业有没有扩大家庭收入差距的效果。另一方面,欧美的相关研究则是将已婚女性的收入作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构成要素之一,利用反事实思维,对已婚女性的就业对于家庭收入差距的影响进行全面考察。随着日本已婚女性就业率的升高,已婚女性正在从家庭辅助劳动者转变为家庭主要劳动者。因此,本论文将日本已婚女性收入作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构成要素之一,采用欧美相关研究中所用的反事实思维的方法,全面检验日本已婚女性的就业对于家庭收入差距的影响。本论文采用面板数据,分为同年龄层代际之间和同代内部两个角度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分析发现,近年来女性倾向于结婚之后仍然作为正式员工继续工作,并且家庭收入中妻子收入的比例逐年上升。通过同年龄层代际研究发现,已婚女性收入变化对于家庭收入差距,有缩小差距和扩大差距两方面的影响。缩小差距的作用主要是由于已婚女性就业率上升引起已婚女性之间收入差距缩小,家庭收入差距随之缩小,具体包括已婚女性就业者中非正式员工和正式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收入差距相对缩小的非正式员工所占比例升高;扩大差距的作用主要来自夫妇收入组合结构的变化,“高收入丈夫和家庭主妇”样式家庭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有扩大家庭收入差距的影响。但是,夫妇收入组合结构的变化对家庭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作用只在2003年之前可以观察到,而2003年至2008年期间,夫妇收入组合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低收入丈夫和非正式员工妻子”样式家庭的增加可能有缩小家庭收入间差距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同代追踪研究发现,已婚女性的就业选择有一定的连续性,在一定时期内已婚女性的就业有缩小家庭间收入差距的作用。近年来,在一度成为家庭主妇的再就业已婚女性中,正式员工的比例有所上升。由此可见,已婚女性在婚后选择继续工作,特别是作为正式员工继续工作的趋势,对于缩小家庭间收入差距具有积极作用。本论文通过实证分析,证明了无论在同年龄层代际之间还是在同代内部之中,已婚女性积极就业都可以缩小家庭间收入差距。通过改善女性劳动条件,使得越来越多的已婚女性选择继续工作,不仅可以保证丰富的人力资源,而且可以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