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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标志着我国旅游业将以省为单位向国际化方向发展。未来几十年,我国旅游业将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同落后的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无法全面、有效地保护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必须及时予以解决。只有完善我国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立一个能够充分、有效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主要矛盾。本文对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地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引言部分论述了文章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只有明确文章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才能在研究和论述的时候,有的放矢。第一章论述了旅游消费者的概念和法律地位。旅游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首要问题是明确旅游消费者的概念,因为只有明确旅游消费者的概念,才能明确旅游消费者的内涵和外延,才能明确旅游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主体是什么,才能进一步分析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保护主体的特殊性及其保护对策。第二章论述了旅游消费者权益的概念、特征和内容。旅游消费者权益是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核心内容和保护对象,只有明确了旅游消费者权益的概念、特征和内容,才能提出具体、明确、有效的保护措施和方法第三章分析了我国旅游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并提出了预防对策。旅游消费信息的不对称和旅游消费的远期性、异地性、体验性等使旅游消费者在旅游消费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再加上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存在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旅游消费者权益很容易受侵害。只有完善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才能从根本上预防这种现象的发生。第四章和第五章论述了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具体而言,就是明确规定旅游消费者权利的内容,完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机制,扩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适用范围,明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标准;强化旅游经营者的责任,确立旅行社连带赔偿机制,确立旅游经营者高额赔偿机制,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等,结语部分论述了完善我国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必要性和意义,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以求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