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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金融创新能力是包括区域金融业总体发展水平、区域重点金融业发展水平和区域金融创新环境三方面在内的金融业总实力。因此,区域金融创新能力是推动金融飞速发展的核心动力,其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也日益受到学者们的广泛重视。同时,不同经济区域的金融创新能力存在差异,针对区域性特质对我国东、中、西、东北部的区域金融创新能力对区域经济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区域金融学和金融地理学为理论依据,在明确区域金融创新能力的内涵、影响路径以及地域性差异的基础上,从输入、输出两个维度构建了包含区域金融业总体发展水平、区域金融创新环境、区域重点金融业发展水平三个层级的区域金融创新能力评价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法对近10年全国31个省(直辖市)的区域金融创新能力进行了测度,得到区域金融创新能力综合得分,将其作为指标引入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证明了我国总体、东部及中部的区域金融创新能力较强,且对区域经济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而西部和东北部的区域金融创新能力较弱,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不显著。在此基础上,针对西部和东北部金融创新能力较弱的现状提出对策,以充分发挥区域金融创新能力对经济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