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汤显祖被称为中国的莎士比亚。汤剧作为中国古典戏剧的代表,坚持以“曲”为本位。正如莎剧中素体诗在中文中缺乏对应的文学形式,“曲”在英文中亦是如此。翻译家们面临着采用何种文体翻译“曲”的棘手问题。总体而言,现代汤剧翻译家均为诗体派,但在是否用韵问题上存在分歧。关于韵体诗歌翻译是否应该用韵,译学界一直分为两派,一是韵体派,另一个是非韵体派。在汤剧中“曲”这一诗歌语言形式的翻译问题上也不例外。以《牡丹亭》为例,汪榕培先生属于韵体派,张光前先生采用素体诗,白之先生采用自由体诗,两者都属于非韵体派。
本文试图以文学文体学理论和许渊冲的“三美”理论为依据,通过对《牡丹亭》三个英译本中“曲”这一诗歌语言形式的翻译对比研究,旨在阐明以韵体翻译汤剧较之以非韵体翻译汤剧的四大优势一在语言风格,美学价值,意义和主题价值四方面上更加与原文对等,故韵体翻译能更好地实现原文与译文之间的功能对等。汪榕培的韵文版本不仅从信息层面忠实的再现了原剧的故事,而且更能凸显汤剧作为中国古典诗剧的独特风格和韵味,因此韵体是翻译汤剧中“曲”这一诗歌语言更好的文体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