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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企业作为本次“营改增”的试点企业,改革对航空公司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文以东方航空公司作为案例分析对象,主要考虑首先东方航空公司具备航空公司的代表性,其经营方式代表了国内航空公司的现状,财务管理方式反映了国内其他航空公司的一般特点,对于反映“营改增”对航空运输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具有代表性;其次东方航空作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上市企业,公司公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公开,可以作为本文论述和数据分析的来源,有利于研究工作;最后,东方航空公司注册地在上海,上海是“营改增”的试点地区且改革满一年,可以充分反映“营改增”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航空公司的经营特征有别于其他公司,有自己的特点。航空公司多为经营地域广泛、组织结构庞大、服务范围广大的大型企业。其涉及的服务包括航空运输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航空维修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以及代理服务等众多服务类别,适用6%、11%、17%多档税率。在市场营销方面,航空公司形成了以票务代理为主要销售渠道、公司直销为辅的营销模式,航空公司向票务代理支付佣金构成其主要销售费用,航空公司通过中国航信BSP系统出票并支付手续费。在经营成本方面,航空公司作为资本密集型企业,存在大量经营成本和较低的毛利率:航空油料、飞机起降、餐食供应、职工薪酬、发动机和高值周转件折旧、维修支出和经营租赁费用是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在成本结构中,航空油料、飞机起降、餐食供应、融资租赁费用都是可以取得进项税专用发票的成本项目,约占总成本的70%,而职工薪酬、折旧不能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不能抵扣销项税。航空公司为了扩展融资渠道,增加融资金额和降低融资成本,融资租赁成为航空公司的主要融资和引进飞机的主要方式。融资租赁通常是由航空公司、出租方、融资方、飞机制造商、担保受托方等通过合同契约共同完成整个业务。为应对“营改增”对航空公司的影响,航空公司财务管理方面应该采取应对措施。在销售环节,航空公司采取各种销售方式和结算方式,主要的销售方式有商业折扣、销售折扣、销售折让、常旅客计划等,航空公司通常采用直接收款、委托收款、托收承付、赊销或分期收款、预收款销售、委托代销等结算方式,各种销售方式和结算方式的计税基础和应税时间不同,航空公司应深入分析每种销售方式和结算方式的计税基础和应税时间,这利于航空公司制定最优的营销策略。由于缴纳增值税,航空公司应该在销售环节制定发票管理规定,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和填开的管理制度、规范专用发票责任人的权利责任,加强内部监督措施,航空公司也要在销售环节进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财务核算,财务部门应制定符合会计准则的财务核算流程。在采购环节,航空公司应分析采购环节可抵扣的进项税,以东方航空公司2011年的利润表中收入、成本、费用为依据模拟测试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净利润的影响表明营改增对航空公司净利润有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