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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现代化(以下简称法学现代化)基础理论研究为题,重点论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理论上法学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及实现路径。结合我国的国家性质,法学的发展始终坚持的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为基本指导思想。所以本文认为,中国法学的现代化发展就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现代化发展。文章分为四个部分,以介绍、分析法学现代化的含义和特点为开端,进而归纳总结了西方国家与我国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的历程,在第三部分直接提出了法学现代化的内容和范围,最后针对法学现代化的完善内容提出了建构想法。第一部分,本文首先介绍了其他学者对法学现代化的认识,而后本文通过分析与研究建构了自我对法学现代化的内涵与认识。同时对法学现代化的内涵进行了特点分析。为进一步清晰认识法学现代化本文将其与其他概念进行了理论上的关联性的比较,总结了其发展的必要性和意义。第二部分,本文通过搜集和整理中西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的历程和理论成果,并对其进行了总结与分析。首先梳理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发展过程和成果,介绍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对西方主流法学理论的影响。其次,分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历程及其在每个发展阶段的法治成果。最后,基于上述总结和分析得出了中西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的规律与特点。第三部分是本文论述的理论重要部分,从树立法律之上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全面丰富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三个方面阐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现代的内容和范围。但是基于实践的考虑当前仍有多种因素影响法学现代化的发展。如本文谈到的法律意识不强、目前国家正处于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等。第四部分,本文针对第三部分提出的问题提出了如何实现法学现代化的路径思考。首先明确法学现代化发展的四项基本原则,即实践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党的领导的原则和文化民族性与世界性统一的原则。最后本文通过培养法治意识、发展理论研究、深化法治改革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构思路和想法。文章始终围绕着法学现代化进行思考,目的就是为中国理论法学发展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