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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整个社会已经处于一个由传统产业时代向信息时代转变的历史进程中。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信息的传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人们的生活进入了全新的信息时代和网络时代。网络的发展和普及,在很大程度上使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以丰富,促进了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但是网络技术的发展也给作品传播领域带来了一场深刻的革命。有着三百多年历史的版权法律制度,由于网络时代的来临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世界各个国家及整个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版权法发挥了其自身强劲的适应能力,在信息和媒体传播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背景下实现自身的变革,建立了能符合网络作品传播特点的法律规则。目前在世界范围内,网络版权的一些基本规则不但得到了一些国际组织及国际公约的认可,各国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也大多通过立法和司法实践制定了相应的网络版权保护法律制度。在对网络版权进行保护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的前提下,本文借鉴国内外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通过价值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等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寻求对我国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文章由四部分组成,共计三万余字。论文开篇第一部分对网络版权和网络作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将网络版权与传统版权进行比较以寻求网络版权自身的内涵与特点及两者之间的差异,同时对新兴网络作品形式——虚拟财产的版权属性进行了简要分析;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网络版权侵权所具有的特点,对侵权的归责原则、免责条款及“避风港原则”、“红旗原则”等重要原则进行了阐述,并对我国目前对网络版权保护的立法情况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简明扼要的进行了介绍;第三部分通过对国际上其他国家关于网络版权的立法保护和国际组织关于网络版权保护的条约的研究,寻求其对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的借鉴之处;文章最后部分立足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通过我国网络版权保护司法实践的代表性案例进行分析,寻找我国在网络版权保护立法方面的缺陷之处,从并对缺陷的弥补及对我国网络版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作出个人的思考并提出相关完善的建议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