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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近些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却频频发生,现有的法律体制不断受到挑战和冲击。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下,从“风险社会”理论的视角出发来进行相关研究。现代社会正经历着从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转变的过程,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制也由此出现了重大的变革,其食品安全法制由以往的注重损害赔偿的事后救济转而强调风险控制的事前预防,并在此立法指导思想下形成了一系列以“风险”为中心的具体法律制度。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食品安全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一个相对较为薄弱的环节。面对这样的现实困境,我们应吸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法制中回应风险社会的相关经验和探索成果,不断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制,通过立法理念的转变、具体制度的有效设计以及全社会风险意识的建立,来有效保障我国食品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