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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可以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加快我国农业科技的成果转化,增强我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目前市场上玉米品种依然"多乱杂"现象严重,这是由河北省玉米品种审定制度依然不够完善所造成的。此外,在新形势下,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显,尤其是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还存在争议,并且粮食安全问题依然严峻。这都对把控粮食生产的源头——品种审定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玉米品种审定是我国主要农作物种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玉米品种能够获得进入市场资格、进行推广的关键环节。本研究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审定办法》为制度依据的,概述了河北省玉米品种审定现状,分析了品种审定审定的机构设置,重点阐释分析了品种审定的管理机制,包括玉米品种试验受理与实行机制与玉米品种审定机制。并由此,讨论了其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即河北省玉米品种审定机制还不够完善,主要是审定通道较为单一,玉米品种退出机制较为弱化;河北省玉米品种审定标准的设置不够因地制宜,玉米品种多样性不够;河北省玉米品种审定的试验不够科学,玉米品种审定周期长,玉米品种审定试验点数少;河北省玉米品种审定工作的审定工作人员学历较低,试验缺乏监督等。从而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即增加审定通道,可以实行玉米品种登记制度,建立玉米品种谁推广谁负责的制度,加强退出机制,适时地淘汰一些不适宜的老品种,提高市场上玉米品种的优良率;调节审定标准,增加品种多样性,以保障河北省市场上人们对不同玉米品种的需求,一是农民在特殊生态区种植的需要,二是人们对玉米的加工与食用的不同需求;缩短试验周期,以使得玉米品种可以在最佳推广期进行推广,增加试验点数,可以弥补因缩短试验周期而造成的数据可信度低的问题,并且能够有效的为河北省玉米专业品种审定委员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激励承试人员,加强试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相关规章与标准,要做到品种审定试验公平公正。本文通过对河北省玉米品种审定管理机制的理性分析,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希望可以为我国品种审定机制的改革提供借鉴,希望由此可以促进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