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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大规模城市居民贫困问题面前,我国既有的社会保险制度用来对付今天的风险已显得力不从心,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国家以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的最后防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闯过重重难关,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其制度的最核心部分,低保标准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数字来看,更为重要的是放在社会宏观环境中去看它所产生的社会效益。通过此种视角进行研究,对从理论和现实的结合上解决因经济结构调整和政治结构转型而导致的较大规模贫困问题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运行效果为研究对象,首先以贫困理论、社会公正理论和和谐社会理论为理论基础,以社会宏观环境、政府社会保障政策调整和低保人群反应为现实基础,对低保标准运行的重要性及其意义进行阐述。通过分析低保标准运行现状,从运行过程中发现影响运行效果的人、财、物几个关键要素,并从中找寻出现问题的原因,最后为改善低保标准运行效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结合相关理论,对辽宁省鞍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运行效果进行实证研究,提供相关数据,访谈相关人物,对实际运行中的成绩和问题进行分析。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得益彰,彼此相互促进,并从中发现政策设定与实践运行的差距。笔者试图通过理论和现实两条途径,从一个新的视点——运行效果来分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把它从一个数量关系引申到社会角度去观察,这极大地推动中国城市贫困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社会最低保障标准的确定与调整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可供操作的对策措施,丰富我国的反贫困战略理论,希望能对以后的相关研究提供一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