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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我国宪法,法治这一治国理念在我国最终确立,全社会在党的领导下为建设法治国家进行了不懈努力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比如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但是,中国有了法律并不等于有了法治。在司法腐败、社会大众漠视权利以及行政权力压制法律等法治现状面前,我们不得不承认,我国离法治社会依然遥远。法律信仰构成了法治社会的基础和前提,公民对法律的信仰程度决定了法治社会的成熟度,法治社会要求公民树立起坚定的法律信仰。然而,在我国,公民对立法产品陌生,法律虚无主义观念普遍存在,司法丧失权威以及法律信仰理论得不到认同等一切法治现状无一不表明我国公民法律信仰严重缺失,而且这已成为制约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层次原因。本文从法律信仰的概念、构成要素以及类型三方面对法律信仰的基本理论进行研究,在论证公民的法律信仰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巨大推动作用的前提下,从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公民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探寻一条塑造我国公民法律信仰的有效途径,以期促进我国的法治建设。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笔者认为,塑造我国公民法律信仰应从法律信仰主体和法律信仰客体两方面采取措施。具体而言,在法律信仰主体方面,要强化主体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加深主体对法律价值的感受和认同,培养主体的守法精神。在法律信仰客体方面,要科学立法,以提高立法产品的质量;严格执法,确立法律至上理念;公正司法,树立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