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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主政大西南,是从1949年11月到1952年7月,前后历时两年零八个月时间。在此期间,邓小平担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在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并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同当时西南地区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为大西南的社会建设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开创了西南地区社会稳定、民族和谐的新局面。建国初期,西南社会问题比较严重:政治上,西南不仅有国民党大量的反共武装,还有大股匪特势力盘踞;经济上,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经济形势十分严峻;民族关系上,西南地区民族矛盾、阶级矛盾、敌我矛盾相互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社会环境上,烟毒泛滥成灾,娼妓屡禁不止,世风日下;民生基础上,学校教育混乱、医疗卫生落后、交通闭塞、自然灾害频繁等。为了改变这一局面,邓小平采取了一系列社会建设的举措,包括对社会问题的治理、稳定物价与振兴实业、加强交通建设、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着手医疗卫生建设、致力于民族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实践活动。邓小平的社会建设举措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极大地促进了西南地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力地推进了西南地区文化事业的繁荣,有效地加强了西南地区各民族的团结。邓小平在进行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社会建设思想,包括紧紧抓住剿匪“这一西南全面的中心任务”、财经工作是一切工作的中心、“必须迅速创办民族学院”、“积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经济要发展,铁路应先行”、荡涤旧社会的污泥浊水、“有灾必救,为民负责”、“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搞好团结,消除隔阂”等等。这些思想是在扬弃中国传统思想以及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毛泽东社会建设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更是他面对建国初期西南地区特殊的社会情况所作出的有针对性的举措。邓小平在这一时期形成的社会建设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为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这些思想在实践中的成功运用,不仅推动了西南地区的发展,为全国其他各地的工作提供了经验指导,也为党的一些重大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深入探讨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的社会建设思想与实践,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对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