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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ICTS的不断发展,正悄然改变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各种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速各个产业的更新变革。不同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在生产流通过程中对物质(土地、能源等)的高度依赖,数字经济时代则以非物质为劳动生产要素,以科学技术的实时更新为内核,以ICTS为重要载体,以互联网为生产领域,将大数据与实体经济相结合,不断加深数字劳动对传统行业的渗透,对传统劳动进行重新分工,促进传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重构全球经济形态的发展。数字经济时代,传统的劳动内涵不断更新发展,这对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更是提出了新的时代课题。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探究数字劳动的概念以及在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作用。数字劳动从形式上讲,是非物质劳动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呈现方式;从其本质来讲,仍然是创新性的物质劳动,因此,数字劳动仍然是生产性劳动。数字劳动仍然具有二重性,联系国内外数字劳动实践,把握数字劳动二重性,是理解数字经济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枢纽。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二重性视域下,本文对数字经济时代的剩余价值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数字经济时代剩余价值的产生、生产、流通和分配。在此基础上,以数字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分别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对国外社交软件“Facebook”;国内的短视频社交APP“抖音”,等典型案例分析,强调要注重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对数字经济时代的数字劳动及其价值创造相关研究是一个有待深入的理论课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提出了可能的研究路径,对于推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性化,具有一定的价值导向性和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