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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今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存在大量的创业者和中小企业(以下统称“筹资者”),这些主体经常面临的一大问题便是筹资难。当筹资者有一个好的构想、创意并且具备可以完成这一想法的能力时,其可能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筹资者并不确定消费者1是否愿意购买这一产品,该产品投入市场后是否会得到消费者的青睐;二是其自身没有足够资金来将这些构想、创意付诸实践。对于这两个问题,预售型众筹2便成为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在预售型众筹中,筹资者可以通过预售型众筹平台上展示自己的构想、创意甚至是已初具规模的产品,同时设立一定的筹资时间与筹资目标,根据消费者支持力度不同设计不同档次的回报,以此通过众筹平台达到市场试探、产品宣传、消费者互动、筹集资金、降低风险等目的。当前,预售型众筹业务在国内发展迅猛,筹资成功的项目数量以及所筹得的资金都在不断上涨,截至2015年5月31日,含京东众筹、淘宝众筹在内的4家预售型众筹平台的筹资额已达到35,639万元,成功筹资项目达到647个。随着众筹行业的不断发展,各项监管政策逐步推出,2015年新增平台明显放缓,众筹行业已经进入相对平稳的发展态势。发展规模、市场份额数据均显示出,整个行业的集中度正逐步提高3。以京东众筹为例,自2014年7月1日京东开展预售型众筹业务以来,截止目前近一年半的时间里,已经成功筹资121915万元,其中单项最高筹资金额达到7200余万元,单项支持人数最高达到35.9万人4。可见,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尤其是中国,预售型众筹这一行业正依托着互联网金融的浪潮处于迅猛发展的阶段。但是,我国对于预售型众筹这一新兴事物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制,预售型众筹在发展过程中也带来了一系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本文试从预售型众筹的概述、法律性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及相应对策出发,参考日本立法经验,提出完善预售型众筹的建议。本文第一章介绍了众筹的分类、预售型众筹的概念、特征以及操作流程,并且从预售型众筹的核心——预付型消费合同以及预售型众筹中包含的居间合同关系之角度,对预售型众筹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第二章从预售型众筹流程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角度分析了预售型众筹的交易过程中常见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并列举了相关案例及报道予以佐证。第三章介绍了我国如今预售型众筹适用的法律及相关规范,并且对比分析了日本的诸如《资金结算法》等相关法律规制,阐述了中日两国尤其是日本的预售型众筹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和内容。第三张后部分则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角度提出了完善预售型众筹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个人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