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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已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为了全面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14年7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始了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河南省紧紧跟随国家政策,于同年11月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为河南省现行的户籍改革制度。《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城镇化进程,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人民生活和社会福利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河南省户籍制度改革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但是仍没有迈出实质性的一步,还远远没有“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本文从政府建设角度出发,尝试运用城镇化理论以及社会流动和社会融合理论,对河南省现行户籍制度进行研究,深入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发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其后续出台的一系列相关制度还不完善,存在各地市缺乏阶段性改革目标、户籍改革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缺乏吸引力、居住证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缺乏统一性、偏向优势群体等问题。借鉴其他省市地区的改革经验,结合河南省经济结构、人口状况等实际情况,以公平、平等为原则,对河南省户籍改革制度提出对策建议:一是督促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力,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措施。二是与户籍相关的各项法律规章、经济政策、社会保障体系等都必须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且要简单明晰、便于基层人员操作。三是完善户籍制度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其在新的城市环境中能够立足,能够享有平等的公共利益和服务。四是完善居住证实施办法。五是建立省级统筹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使在人口迁移、自由流动过程中,确保其应有的权益不灭失。六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根本,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