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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实现我国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更是这一问题的重中之重。近年来,伴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作为农业经营制度创新重要内容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也有了较快的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约15万个,拥有社(会)员2363万人,带动农户3245万多户,江苏省农民专业组织约6410个,成员200万人,带动农户304万户,年经营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5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在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应当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不够规范的多、专业合作社少、农民或企业办的专业协会少等。另外,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合作经济组织面临资金困难等。本文以公共产品理论、WTO国内支持规则理论作为理论支撑对公共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并且在文献和实证统计的基础上对我国及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状进行了描述。在理论和现状分析基础上,本文得出了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必要可行、符合我国国情的结论,并对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分为5章,第1章是导论,提出本文的研究问题和研究背景;第2章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用以及在我国的发展;第三章是对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现状分析,分析了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是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理论基础;第五章是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数量上要进一步发展,在运作机制上要进一步规范;要达到这一目标财政必须予以扶持,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提出如下建议:第一,明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是财政支农的一部分。第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项目支持。第三,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教育培训工程”试点。第四,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验示范工程”试点。第五,加强财政支持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第六,出台其他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