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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我国与其他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往日趋频繁,人们的物质、文化、教育、旅游需求日益增加。由此,每年入出境的旅客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且携带进出境物品的种类也越来越丰富。在此背景下,海关行邮监管的任务日益繁重。与此同时,为平衡把关与服务,做到既严密监管、维护国家利益,又高效通关、保障公民权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地进行执法活动是必不可少的,而其中的核心问题则是,如何规范合理地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 随着现代行政理念的逐渐确立及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的稳步推进,行政程序越来越被学术界和行政实务工作者所重视并应用于实践中,以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如何利用行政程序控制海关行邮监管工作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切实增强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成为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从海关行邮监管自由裁量权的基本理论入手,结合海关行邮监管的执法实践,分析海关行邮监管自由裁量权程序控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剖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从行政程序角度提出控制海关行邮监管自由裁量权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