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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存在着形式各样的政绩工程,包括各地兴起的文化政绩工程,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投资政绩工程,这些工程违背了我国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耗费了巨大的财政资源,给党和政府的形象产生了恶劣的影响。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一些法律和规则来杜绝政绩工程,引导地方政府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效果,但政绩工程仍然以不同的形式被制造出来,特别是一些受国家和媒体监督较少的地方政府,这种情况更容易出现,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对政府投资决策失误问题进行研究。本文以清水河空城事件作为案例,在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视角下进行研究。论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主要是对政府投资、决策、决策失误等概念的解释,以及对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观点进行概述。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案例的分析,包括对事件的简单描述、对政府投资决策失误的表现和危害进行阐述,并分析了清水河新城建设决策方面的不足,如政府官员在决策时更多的关注上级对本级的考核,以及自己的“实绩”。在决策程序方面,不仅摆脱了当时城镇规划的约束,决策过程也不符合我国法定程序。第三部分,利用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框架,从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决策机制方面进行分析,回答了为什么政府更加倾向做出这样的决策,而这样的投资决策又为什么得以实施的问题。第四部分是根据公共选择理论对决策失误问题的研究成果,把研究成果加以运用,即对完善相关制度进行探讨,包括显示公民价值偏好或需求的听证制度、决策制定时的咨询制度、决策过程的监督制度、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官员的政绩考核制度。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利用案例进行研究,通过揭示地方政府投资决策失误的原因,找出政绩工程屡禁不止的缘由,发现现有决策制定的程序和体制缺陷,杜绝政府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保证政府投资更多的倾向于民生工程,强化我国政府的服务理念和职能,把提高人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作为其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