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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贸易是服务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正式概念的提出,最早是在1986年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WTO在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后文本中将金融服务纳入到贸易自由化的范围内,并在服务贸易总协定金融服务附件中认为:金融服务贸易是指由一成员方(参加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谈判的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向另一成员方提供的任何有关在金融方面的服务。现在我们说的金融服务是包括所有保险和与保险有关的服务以及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这种“大金融”的概念也普遍被接受。中日金融服务贸易的比较研究主要是指两种比较,第一种主要是分别分析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对各自经济增长的作用以及经济增长对各自金融服务贸易所产生的影响,通过对比发现问题所在,给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发展提出相关建议;第二种主要是两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比较研究。日本作为我国的邻邦,同属东亚经济圈,其在世界上的经济与贸易地位有目共睹。近些年,日本的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迅速,金融业和保险业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均进入世界前列,给我国树立了榜样。对两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发现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某些弱势,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此外,研究金融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货物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研究由来已久,但是通过实证检验金融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研究并不多。分别分析中日两国金融服务贸易对各自经济增长的作用以及经济增长对各自金融服务贸易所产生的影响,通过对比发现问题所在,给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发展提出相关建议是本文的目的之一。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可知我国不是金融服务贸易强国,日本的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我国强很多。随着世界服务贸易结构日趋向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业倾斜,传统服务业所占份额将持续下降,而金融等新兴服务业所占比重将大幅上升,未来服务业的竞争将集中于金融等新兴服务业的竞争。因此,促进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能力的提升将有利于我国整个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并且在对两国的金融服务贸易与其经济增长的关系分别进行实证分析之后,结果显示,中国快速的经济增长带动了其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而金融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却没有显著贡献,并且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比率与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明显因果关系,但是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比率的提高会促进金融服务贸易的进口,而金融服务贸易进口的增加又会引起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上升;反观日本,其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金融服务贸易进口以及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比率都对口本的经济增长有着显著影响,说明口本金融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有效促进了其国内的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