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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年龄低龄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且犯罪手段残酷,后果严重,趋向于成人化犯罪理念及模式。对于犯罪低龄化应当引起整个社会的普遍注意和重视。如何解决低龄化犯罪问题,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降低的问题,以及对未成年人后续的感化、教育、引导,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话题。本文针对该问题开展研究,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研究概述”,提出问题,并详细界定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列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所存在的缺陷。通过统计分析,否定了部分学者以及媒体对我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判断,认为当前未成年犯的数量减少与公、检、法等机关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考核重点转向有重要关系。我国对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存在缺陷。第二部分“国际规约及国外刑事责任规定”,梳理了国际上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达成的共识,重点列明美、德、日等国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问题,就各国关于刑事责任能力进行了划分。第三部分,对我国就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这一问题的争议进行了深入探讨。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恶性化的趋势,然而一味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多领域齐心协力。要想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就要从源头找原因。一味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最终只会让未成年人肩负越来越重的责任。刑事责任年龄的一次又一次下降,最终将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最终演变成社会让未成年人承担太多的义务,让未成年人承担着他们本无需承担的责任。未成年人的保护离不开法律的规定、监管的配到、适当的引导、社区矫治的更新、社会的再接纳等一个环节都不能少,才能让孩子们的未来一个都不会少。第四部分,对完善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提出来三条建议:一是建议明确具有理解能力和意识能力的才能归罪;二是建议就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内容予以扩大;三是建议制定专门的少年刑法,完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从对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措施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细化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行为类型;二是建立公权力主导的介入、评估、处置机制;三是整合现有各类矫治措施;四是建设专业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行为矫治队伍;五是构建监护人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