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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代孕等人工生育方式已经渐渐的被应用到人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一技术的出现虽然给不孕不育患者带来了希望,但是它同时也强烈冲击着传统的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冲击着现有的法律制度。于是许多国家纷纷予以立法应对,以协调因此导致的不容回避的新型社会问题。目前我国在整体上对于代孕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所面临的相关问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只有卫生部的部门规章对部分问题作了规定。由此可见,在我国目前这种日趋复杂的社会形势下,我觉得有必要对代孕行为进行法律的思考,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对代孕行为的立法提出一定的看法。近年来,学界对于代孕立法这一话题的讨论和研究日渐增多起来。我认为代孕这一技术的出现对于满足许多不孕不育家庭对于繁衍后代这一基本人性需求是有积极帮助的。代孕这一行为对社会文明的发展在基础点上是有意义的,所以一个法制社会应该用法律来规范它,管理好它。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笔者综合各方观点以及现有的一些法规,将代孕的定义进行了归纳,并对代孕所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这其中包括社会原因、历史原因和人类自身的原因。学界对于代孕的分类采取不同的理论依据,笔者主要从配子的来源将代孕分为了三个类别。第二部分,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列举了代孕生育目前在国内外的社会现状和立法现状。类比了代孕合法化和代孕非法化的代表性国家的立法现状,给我们的代孕立法提供参考。第三部分,阐释了笔者对于代孕生育在我国合法化的依据和应该遵循的三个原则。从法理基础探究了将代孕合法化是保障人类三个基本权利的有益实践。第四部分,笔者着重阐述如果将代孕合法化,如何规范和管理代孕行为。主要观点是用包括允许代孕的种类、待代孕主体的限制、代孕子女法律地位的确认以及用代孕合同来规范整个代孕行为,并且辅以新型的管理机构来管理和约束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