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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诅咒”现象指自然资源对经济增长产生了限制作用,资源丰裕经济体的增长速度往往慢于资源贫乏的经济体。国内外的研究探讨了多种形成机制:如“荷兰病”、贸易条件论、资源寻租和腐败、轻视人力资本投资以及资源产业的“挤出作用”等。就中国而言,“资源诅咒”已被证实存在,但是就其形成原因,目前只停留在探讨影响因素的阶段,至今鲜有学者做深入的研究。本文希望通过研究既证实存在“资源诅咒”现象,又能对其形成机制进行解释。本文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提出“资源诅咒”形成的动态传导机制,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原因分析。选择煤、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作为主要研究媒介,资源产业和制造业作为分析对象,依次从国家、区域、省份等层面深入分析。首先探讨了能源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作用以及区域能源供求状况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而从省际层面研究能源供求变化、要素产业间流动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以论证“资源诅咒”现象与“挤出作用”的存在。在此基础上以山西省为分析对象,研究要素回报及其变化对要素流动的影响,从而解释资源丰裕地区资源产业对其他产业造成“挤出作用”的深层次原因。本文研究结果表明:(1)中国的经济增长离不开对能源的生产与消耗,能源生产的扩大为经济快速增长做出了贡献,能源消费更是拉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2)从区域层面,尽管中西部地区在国家能源战略不断深入的推动下,2004年后经济增长快速,但是在很长时间内资源丰裕的中西部地区,存在“资源诅咒”问题。(3)从省际层面,进一步证实“资源诅咒”现象尽管是客观存在的,但并非普遍存在。各地区煤炭能源供求变化与经济增长显著负相关,电力能源供求变化与经济增长显著正相关,而原油、天然气能源供求比与经济增长正相关,但关系不显著;同时研究表明,资源产业劳动要素比重的提高对经济增长起显著的负作用,且这种作用大于制造业;而资源产业资本要素比重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正作用小于制造业,两者结合表明了资源产业对制造业“挤出作用”的存在。(4)对“挤出作用”的解释表明,资源产业相比制造业要素回报率较高,且资源产业的劳动要素边际产出率要大于制造业,而其资本要素边际产出率却远小于制造业;且资源产业“挤出作用”主要体现于资源产业对制造业等行业劳动要素投入的绝对“挤出作用”,以及资本、能源要素投入的相对“挤出作用”。本文认为资源禀赋主要通过内在的要素流动和外在的制度安排制约经济增长。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西部大开发进程的加速,资源丰富的中西部地区应当从制度、市场、技术、环保等角度采取多种办法尽可能避免出现“资源诅咒”现象:从制度角度,可以建立合理的资源开发机制,完善资源补偿和利润分配机制,取消不合理的能源计划指令分配,杜绝寻租、腐败现象,调整国家能源战略;从市场角度,一方面需要推进要素市场市场化改革进程,另一方面需要对产业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从技术革新、人力资源角度,需进一步提升生产装备的技术水平,加强资源生产额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摆脱对要素的简单投入的依赖;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机制,加强污染的惩治、治理,严格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同时,保护好环境,不能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做到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绿色GDP计划。总之,在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资源丰裕地区的地方应该逐渐形成自我“造血”功能,使其经济增长具备强劲的推动力、竞争力和持久力。